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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金陵分公司多项目,见明细在线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VOCs)招标公告

A-A+日期:2023-01-13来源: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金陵分公司增设VOCs组分监测站和挥发酚在线监测表项目-3套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陵分公司增设VOCs组分监测站和挥发酚在线监测表项目-3套(WZ20230131-3809-358-B1)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在线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VOCs)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在线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VOCs)\0-100% 10% 隔爆型 分析小屋+取样系统+预处理
1.00
包1-1
   
2
在线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VOCs)\0-100% 10% 隔爆型 分析小屋+取样系统+预处理
1.00
包1-1
   
3
在线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VOCs)\0-100% 10% 隔爆型 分析小屋+取样系统+预处理
1.00
包1-1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7 投标方所供同型号、同规格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分析系统,须有在 VOCs 监测工况中, 平稳运行1年以上的业绩至少 3个,并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签订时间为 2021年 9月 30 日前。每份合同复印件应详细列明:已实施工程项目名称、客户的名称和地点、联系电话、供货年份、配置情况、签字版的技术协议等资料。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完整、不清晰、提供无关业绩者,其业绩在评标时将按废标处理。

    3.1.8 投标方所供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分析系统,须符合《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标准》(HJ1010-2018)要求,必须通过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检测报告;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证书覆盖业绩范围。

    3.1.9 所投产品制造商对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所投核心产品制造商(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GC-FID))拥有数据分析软件的全部知识产权,同时提供环境空气数据分析系统软件、VOC在线监控系统软件、VOC监测数据分析系统软件、色谱分析仪系统软件以及大气污染在线源解析软件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1.10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集成商申请,集成商必须取得VOCs在线分析仪对金陵分公司VOCs增设VOCS组分监测站项目的唯一授权,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1 投标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分析系统的官方样本

    3.1.12 投标方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本次所投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分析系统 主机在发货前,须提供该产品制造地所在商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文件(如有)

    3.1.13 供货商投标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分析系统,必须在中国境内有技术服务、维护机构及必要的备件库。现场技术服务必须满足业主要求,参与到货后开箱验收确认及安装指导。首次调试、投用必须由供货方负责,并确保符合技术参数要求。技术服务及培训包括在整体报价中。投标方负责向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完成环保验收。

    3.1.14 投标方的投标文件与在线分析系统规格书、分析小屋的要求有偏差时,必须在 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偏差表中逐一列出,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内容视为完全满足询价书及仪表规格书要求。对于偏差表的每个偏差项,卖方必须注明买方可接受的替代方案,并由买方确认。所有的异议和偏差必须得到买方的书面批准。

    3.1.15 投标方所供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分析系统主机检测原理为色谱-火焰离子化检测器(GC-FID)技术,对环境空气中的目标组分(57 种 PAMS)进行 24 小时/7 天连续定性和定量分析,各组分准确度:±10%、各组分精密度≤10%。投标方所提供分析仪检测限可达 ppt 级,各组分浓度最高量程不低于 50nmol/mol。每小时有效采样时间≥30分钟

    3.1.16 制冷富集模式,不接受液氮制冷; 只需一套系统即可实现PAMS组分完全分离,柱温使用温度≤200°C; 使用双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双FID),分别监测高、低碳组分; FID检测器色谱载气、阀气的压力,以及FID检测器的助燃空气和氢气的压力稳定满足使用气瓶的要求,不接受氦气作为气源单元供气。 可接入并展示气象数据

    3.1.17 采用的GC-FID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证书覆盖业绩范围。

    3.1.18 FID能自动点火,应具有通过自动火焰检测功能检测到火焰熄灭故障状态后,启动熄火保护自动关闭氢气,并具备恢复仪器正常运行的功能。

    3.1.19 数据采集传输设备包括工控机、显示器、PLC(如有) 等数据采集传输相关的设备,PLC(如有)使用西门子、AB、GE或等同品牌,带有独立的I/O 模块,模拟和控制输出带信号隔离模块。

    3.1.20 在线监测系统中分析仪器应具有自我诊断功能,这些诊断功能至少应包括检测源和探头失效、超出量程情况和没有足够的采样流量的能力。提供的在线监测系统应具有主要部件故障报警功能。

    3.1.21 采样管路应配置不锈钢伴热管。

    3.1.22 色谱柱烘箱结构应便于打开/关闭色谱柱烘箱,并且能够在打开烘箱时强制停止加热,保护使用者的安全。烘箱应有高温标识,提示使用者注意安全。

    3.1.23 系统制造商的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满足防爆等级:1区,防爆,T3,氢气环境。取得NEPSI 或CQST或PCEC颁发的防爆证书,监测站房内预留 3 孔插座 满足防爆要求。

    3.1.24 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成套产品及数据通信符合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的要求,数据采集和传输以及通信协议必须符合HJ/T 212的要求,并且保证接入买方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网络,有线传输最少具有5个独立端口,并保证传输稳定、无间断。

    3.1.2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2日 8:00时至2023年1月18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03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3日09:0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2月03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南京招标中心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
 
邮 编:
211400
邮 编:
210002
 
联 系 人:
潘宁
联 系 人:
张峰
 
电 话:
025-58980903
电 话:
025-86482027
 
电子邮件:
panning.jl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hangf@sinopec.com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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