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委员会宣布正式对原产于中国的某些聚醚多元醇进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此前,包括巴斯夫、科思创、PCC Rokita、壳牌和Chimcomplex在内的欧洲主要生产商(简称“申诉方”)于2016年6月8日提出了申诉,指控原产于中国的某些聚醚多元醇进口产品构成倾销,从而对欧盟聚醚多元醇产业造成损害。
本次调查的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损害评估则将考察从2022年1月1日至调查期结束的市场趋势。
本次反倾销调查将在一年内完成,但不得超过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4个月。临时措施可在发布本公告之日起七个月内实施,但无论如何不得超过八个月。
涉案产品范围
本次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范围为某些聚醚多元醇:通过起始剂与环氧乙烷和/或环氧丙烷聚合制得的、含多个醚键(-O-)和化学上未反应的羟基(-OH)、羟值在10至520之间的有机聚合物。目前归入CN编码3907 29 11的聚乙二醇(PEG),不属于本次调查范围。
就本次调查而言,某些聚醚多元醇包括:纯聚醚多元醇;聚醚多元醇混合物;由由单一纯聚醚多元醇组成且含有分散聚合物固体颗粒的产品;两种或以上纯聚醚多元醇的混合物,无论是否含有分散聚合物固体颗粒;一种或多种纯聚醚多元醇的配方,含有添加剂(例如阻燃剂、表面活性剂、稳定剂)和/或催化剂,无论是否含有分散聚合物固体颗粒(抗氧化剂不视为添加剂),只要产品重量中至少50%由纯聚醚多元醇组成,则该产品即属于本次调查范围。“纯聚醚多元醇”是指单一聚醚多元醇,其中按重量计至少90%为聚醚多元醇。
所有希望就涉案产品范围提交信息的利害关系方,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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