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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海南炼化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工程项目CEMS1套-洛阳工程(海南)招标公告

A-A+日期:2021-05-06来源: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委托,对CEMS1套-洛阳工程(海南)所需CEMS1套-洛阳工程(海南)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525-3809-5120-B1

    2.项目内容:CEMS1套-洛阳工程(海南)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SO2:0-100mg/m3 NOx:0-150mg/m3 O2:0-15%vol 颗粒物:0-50mg/m3 1级 隔爆型 分析小屋+正压防爆柜+采样系统+预处理系统+反吹
1.00
包1-包1
                   

    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8月20日、用户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对于中国国内生产制造产品,卖方质检人员、检验人员、焊接人员应持有国家相关机构颁发的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与工艺介质接触的材料不应低于取样的工艺管道或设备材质,其材质应对工艺介质无渗透性和具有化学惰性,并对被测微量组分无吸附。通常选用316SS,在316SS 不适应的场合下也可选择硅涂层316SS 管及蒙乃尔合金、英科耐尔合金、哈氏合金等材质,不宜采用非金属材料。采样管线、电伴热管缆暂按100 米/套报价,最终长度开工会确定。 3.当样品处理系统由于样气的稳流及稳压而设置旁路系统(By-pass system)时,旁路线上应设有流量计及单向阀。 4.样品处理系统宜安装在分析小屋的外墙上。必要时宜安装在保护箱(柜)内。所有元件应固定在金属板上。管路的布置应合理,单个元件的拆除不能影响其它元件。表面操作温度超过65℃时应有防烫保护。含有毒性危险气体的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指示表易于读数且合理分组,过滤器的过滤器元件易于更换,并考虑其安装维护空间。 5.样品处理系统的管线及阀门应清楚地标记,切断阀应安装在分析小屋外。所有可能输送大量危险物进入分析小屋的管路,分析小屋入口前段都必须有切断阀。 6.电磁阀应采用三通型电磁阀,24VDC 供电。如果没有其它特殊的要求,阀体材质应采用316 不锈钢材质、完全密封的形式。 7.采样方式:采用直接抽取法或稀释抽取法。 8.CEMS 各分析仪的检测方法:详见技术询价书5.2.5.2。 SO2:紫外差分法或紫外荧光法 NOX:紫外差分法或化学发光法。应能分别测量NO和NO2或通过NOX转化器转化后测量NO 温度:温度传感器 压力:压力传感器 流量:均速管 湿度:电容法 氧含量分析仪:电化学法或氧化锆法 颗粒物:激光后散射或激光对穿检测方式 9.各分析仪必须具备双量程设置和自动切换功能,正常时自动为低量程,保证正常测量范围内的测量精度;当事故工况超标排放时,应能自动切换到大量程,保证测量数据连续。 10.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应根据规格书要求确定其配置,并且应与采样及样品处理系统、现场分析小屋、样品排放系统、标准气/载气钢瓶及分析仪管理系统等配套系统成套供货。 11.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应提供经隔离的4mA~20mA DC 模拟输出信号、MODBUS RTU、TCP/IP 通信信号及无源干接点(3A @ 24VDC)数字信号 12.分析仪的防护等级必须不低于规格书的要求 13.分析仪的防爆等级必须不低于规格书的要求 14.分析小屋的面积由供货商根据小屋内分析仪的数量、安装维护空间、辅助设备等确定,分析小屋的外形尺寸应不低于附录2 规格书中要求。 15.分析小屋应设采暖通风和空调系统。分析小屋内温度应为10℃~30℃,相对湿度应为30%~70%。 16.仪表及管阀件等要求:详见技术询价书5.3.13。 17. 卖方提供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需满足数字化交付的要求,负责建立所供产品属性 信息,当项目有要求时,卖方应负责建立所供产品的三维外观尺寸模型,并能够导入PDMS 软 件数据库中。具体见附件6《供应商数字化交付规范》。 18.卖方应书面承诺负责免费提供CEMS 系统环保验收比对采样、编制符合环保验收标准所需的调试报告,配合环保验收的其他各项工作。 19.分析仪各电气接口应提供内置或外置的防雷功能模块或附件。防雷浪涌保护器品牌为MTL或P+F。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所用浪涌保护器的品牌、详细参数及安装要求。 20.投标方提供的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SO2、NOX、O2、粉尘仪必须为进口品牌产品,CEMS 采样及预处理系统中主要部件如稀释采样探头、稀释气净化系统过滤系统也应为进口品牌产品。 21.卖方必须提供所供产品的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 、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证书和报告均要求在有效期内,投标产品型号规格必须与环保认证一致。检测报告中体现的通过检验的量程要和本次项目实际应用的技术规格书量程接近,具有可比性。 22.卖方必须提供完整的CEMS 系统、采样探头、采样预处理系统、分析小屋、样品排放系统等所有CEMS 系统所需的附件和附属设备, 构成一个功能完善的系统。CEMS 系统预留通讯接口,数据能以通讯方式传输至当地环保局(通讯方式满足当地环保局要求,若为有线,报价需包含600 米光缆)。 23.卖方负责确认所供产品满足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的技术要求,并能取得相关认证(报价应包含此部分费用)。此外卖方还应提供完整的分析小屋布置图、小屋基础图、在线分析仪系统配置图、分析采样及样品返回管路连接图、供货设备及材料清单等。并在开工会上确认公用工程管路连接图及电气接线图等。 24.室外(指分析小屋外)辅助电子设备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T 4208-2017 标准规定的IP66;室内电子设备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4。 25.分析小屋成套带环保网数据采集系统、环保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设备具备5G 传输能力。具体要求由电信专业确认。卖方负责硬件和软件的完整性。 26.CEMS 配置独立的系统网络,通讯系统由卖方设计、提供,数据采集和传输以及通讯协议必须符合HJ/T212 的要求,并且保证接入买方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网络,卖方负责系统的完整性。 27.采样探头采用插入式探头。探头与烟囱/工艺管道应采用法兰连接的方式,过程连接规格应满足附录2 中要求。 28.卖方产品必须由卖方本厂制造并在制造厂进行组装、测试,不得在非卖方的工厂进行组装、测试。卖方应保证所供产品的完整性、可靠性和适用性。 29.报价技术文件的内容、格式、排序等要求,必须符合附录1 的要求。 30.卖方必须明确说明报价技术文件与本技术询价书相偏离的内容,并将全部的偏离的细节在报价技术文件中的“偏离清单”中注明。“偏离清单”中的偏离必须在开标前得到买方的书面批准。如未在“偏离清单”提出偏离,将认为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询价书的全部要求。 31.产品制造商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9001 或GB/T 19001 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产品,卖方必须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许可产品范围覆盖投标产品。 33.卖方提供的防爆电气电子产品必须取得国家指定防爆检验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书;对国家CCC 目录内的产品,必须取得防爆电气类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4.卖方所提供的 CEMS 系统必须是成熟、稳定、技术先进的主流产品,经过实际应用检验并能满足石油化工生产过程需要。卖方本次投标所供产品必须具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五家及以上应用业绩。业绩条件:业绩必须是在石油化工行业相同或相近工况下的使用业绩;业绩必须具有二年及以上成功运行经验。 35.卖方必须提供业绩的供货合同(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清单页、合同签订时间页以及详细技术参数)。卖方提供的业绩中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仪表位号、用户名称、装置名称、用户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等,信息不全的业绩将不被认可,虚假业绩将作废标处理。 36.卖方所提供的 CEMS 系统各组分仪表必须具有环保总局相关产品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和适用性检测报告。 37.卖方提供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必须在中国境内有技术服务和维护机构。 38.卖方提供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机构的有关规定,由于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不良后果均由卖方负责。 39. 在线分析仪系统和分析小屋的设计和制造必须符合GB/T 25844-2010 和SH/T3174-2013 规范。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4月30日16:00时至2021年5月12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无需递交纸质版标书,无需递交不加密电子版标书)。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0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0日09:00时。

       开标地点: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无需递交纸质版标书,无需递交不加密电子版标书)。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05月20日09:00时前与李芳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高健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请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要求,如有疑问请与投标咨询联系人联系。 一、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须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详见公告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须在技术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二、咨询方式:1、关于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以下简称“平台”)注册、登录、投标文件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制作和模拟解密等平台操作过程遇到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 2、如招标文件上的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 三、报名及费用支付:1、招标文件费支付完成后报名邮箱可收到相应电子发票,开标后可自行下载打印。2、投标保证金线上支付至广发支付系统,也可以根据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账号支付(虚拟账号单独对应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每次每人不同,不要混淆)。金额严格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支付,如以其他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必须事先征得招标中心的同意。3、如本项目招标失败后重新招标,免费报名下载新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制作:请投标人按照平台招标公告下方操作流程制作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递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自行保存。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 如本标段要求提供EXCEL版报价的,请投标人以邮件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且EXCEL文件应加密,并将密码填写在加密版商务投标文件中。具体步骤如下:1.使用zip格式压缩EXCEL版报价文件,并设置压缩包密码。2.按照“招标文件编号+单位名称”的要求修改压缩包名称,遇“/”修改为“-”。3.投标人将压缩密码写在商务投标报价文件中,并按规定制作加密投标文件投标。4.投标人在开标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加密的压缩文件发送至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中心招标业务员,并确认收取结果,以招标业务员的邮件反馈为准。 投标人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后,需确认投标文件可正常打开并模拟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退回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上传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商务唱标阶段都将予以唱标。 七、其他注意事项:1、本次招标所有的附件(包括开标前发布的变更、澄清)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需自行完成解密。3、投标单位报名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意,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须在线反馈是否投标(特别是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如潜在投标人未能遵守以上要求、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参加的招标项目评审中有所体现。决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反馈。4、关于招标文件及附件内容的问题咨询,如少于开标前5日提出,不保证给予澄清答复。5、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9%。请投标人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计算投标价格。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与此处要求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八、开标前所有变更和澄清以平台发布相应信息为准。 本公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说明最终解释权归华南招标中心。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李芳
   
 
电 话:
18806694308;0759-3609619(若电话未接通,请发邮件)
   
 
电 子 邮 件:
wzlifang@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高健
   
 
电 话:
 13949230980
   
 
电 子 邮 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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