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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化工区安全仪表系统完善项目GDS招标

A-A+日期:2020-11-20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兰州石化公司化工区安全仪表完善项目GDS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ZSH-ZB2020DY-016

一、招标条件

兰州石化公司化工区安全仪表完善项目GDS系统改造物资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物资名称:GDS系统。

2.2、技术要求:

2.2.1、基本技术要求:详见化工区安全仪表系统完善项目气体检测系统(GDS)技术询价书(附件1)。

2.2.2、补充技术要求:详见化工区安全仪表完善项目-装置GDS改造技术要求(附件2)。

2.3、招标范围:GDS系统23套,I/O远程站1套(详见附件1和附件2内容)

2.4、交货地点:兰州石化公司指定地点。

2.5、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10周内到货。

2.6、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含货款、13%增值税、运杂费等)。

2.7、付款条件:支票/电汇/银行汇票/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买方向卖方预付30%的合同款。合同物资到货验收合格后,并且卖方发票经买方财务部门验收合格后90天买方向卖方付60%合同款,留合同金额10%为质保金。质保期为设备正常运行1年或设备交货18个月,没有遗留的质量问题后付清。(接受相对应以上比例的银行保函支付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投标。

3.2、本项目投标人应为GDS系统(DCS或SIS系统)制造厂家,应具备系统设计、工程服务、售后服务及培训等能力。

3.3、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GDS系统应为目前市场上主流的DCS或SIS系统,且应采用近几年发展和改进的成熟的、新技术、新产品,便于扩展,并且经过实际应用的系统。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GDS系统的设备型号和版本应在国内外同类或相似规模装置至少三套、连续成功运行三年(2017年至2019年)以上的使用业绩。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GDS系统的工程能力及业绩。业绩必须提供相关供货合同。投标人应列出业绩中的用户名单、工程项目名称和基本配置情况、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投标人提供的GDS应充分满足石油化工企业对安全的需要。供应商必须提供业绩记录供招标方和评标委员会审查,如果提供不真实的业绩则废标。

3.4、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应提供原产地制造厂的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可长期提供备件并书面承诺。

3.5、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为分公司或子公司者,由总公司/母公司出具总担保协议。

3.6、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或“信用中国”(http://www.credichina.gov.cn)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3.8、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投标人失信分数须小于8分。对于失信分小于8分投标人按照公式:失信加价=投标报价×失信分/100 对评标价格实施加价。

四、其他注意事项

4.1.评标方法及标准: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公正、科学地进行综合评定。根据总价,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选投标价(总价)最低的一家中标。如中标供应商弃标,中标单位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总报价由低到高依次确定,并执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招标。

4.2.价格构成:货款、增值税(13%)、运费、保险费、包装费等,“一票制”结清。

4.3. 授标原则:经评审的总价最低者中标,中标单位将与兰州石化公司签订《技术协议》文件。

4.4. 评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兰州石化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补充文件。

4.5. 投标人须知

⑴按兰州石化公司招标管理中心相关要求交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均将不予退还:

①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

③ 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或者在招标投标中有影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其他违法行为。

⑵投标人资格条款中要求的各类资质文件、业绩等在招标时须带原件,以备查。

请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与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20 08:30:00至 2020-11-26 23:59:59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 ,进入招投标平台登录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首次通过该网站进行投标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点办理U-Key,具体办理流程和相关资料见中油招标投标网→通知公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

5.2登陆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后,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报名操作,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目前网上个人网银支付到账较快),开标后兰州石化公司将统一开具发票,发票开出后将邮寄给投标人。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5.3招标文件购买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请投标人报名时认真填写投标人相关信息,应确保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信息内容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招标文件获取后,需每天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该项目相关信息。

5.5报名操作及招标文件下载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北京时间(24小时制):2020 年 12 月10 日 9 时 00 分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至中石油电子招投标网,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在中石油电子招投标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的编制、关联、签章、加密、上传详细操作步骤参见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6.2同时投标人须提供一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将纸质投标文件于2020 年 12月10 日 9 时 00 分邮寄递交到: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兰州石化公司2号楼325室;并确保项目联系人能在开标时间过后,一天之内收到。

6.3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向昆仑银行(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支付招标编号(LZSH-ZB2020DY-016) 肆万元 人民币 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兰州石化公司招标管理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通知。(向昆仑银行转账后,投标人还需在电子平台的该项目主控台内点击递交保证金成功)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网发布。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0年  12 月 10 日 9 时 00 分;

8.2、开标地点:中石油电子招投标网和兰州石化公司2号楼开标1室 。

九、服务咨询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招标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邮    编:   730060

联 系 人:   罗舜皓  

电    话: 0931-7936224 ;传真: 0931-7934398

邮    箱: luoshunhao@petrochina.com.cn

                                               兰州石化公司招标管理中心

                                               2020年 11 月 19 日

附件 兰州石化公司化工区安全仪表完善项目GDS系统招标公告.doc 附件1.化工区安全仪表系统完善项目气体检测系统(GDS)技术询价书.pdf 附件2.化工区安全仪表完善项目-装置GDS改造技术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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