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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家庄炼化2026-2027年玻璃仪器、化学试剂框架协议烧器类玻璃仪器招标公告

A-A+日期:2026-09-21来源: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石家庄炼化2026-2027年玻璃仪器、化学试剂框架协议烧器类玻璃仪器(招标编号:NZZ260930-3901-137169)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烧器类玻璃仪器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石家庄炼化2026-2027年玻璃仪器、化学试剂框架协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量器类玻璃仪器 1.000
2 油脂分析类玻璃仪器 1.000
3 标准(磨)口类玻璃仪器 1.000
4 皿管类玻璃仪器 1.000
5 容器类玻璃仪器 1.000
6 其他玻璃仪器 1.000
7 石英玻璃仪器 1.000
8 烧器类玻璃仪器 1.000
9 蒸馏冷凝类玻璃仪器 1.000
10 漏斗类玻璃仪器 1.000
11 气体分析玻璃仪器类 1.000
12 生物医药类玻璃仪器 1.000
13 坩埚 1.000
14 无机试剂 1.000
15 有机试剂 1.000
16 基准及标准试剂 1.000
17 色素、指示剂类试剂 1.000
18 色谱试剂和制剂 1.000
19 化工定制试剂 1.000
20 实验室用耗材 1.000
21 进口试剂 1.000
22 其他化学试剂 1.000
23 其他试纸及滤纸 1.000
24 化验室用瓶刷 1.000
25 玻璃搅拌棒 1.000
26 其他化验室用杂件 1.000
27 生化试剂 1.000
28 精密PH试纸 1.000
29 剧毒品、易制毒试剂 1.000
30 广范PH试纸 1.000
31 滤纸 1.000
32 化验室用瓶塞 1.000
33 非玻璃器具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须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商具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并可在易制毒化学品服务平台进行核查。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 2年内(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25个月至前1个月)标的物销售业绩至少三份,投标人须提供满足要求的业绩清单、合同复印件或发票扫描件(仅接受通过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 发票信息,以发票日期为准)。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无机化学品投标承诺书》。

3.1.5 其他要求。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标的物属于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且品种数量满足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销售单位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目录);以上所述证照许可范围均需涵盖标的物。(2)危险化学品运输。若标的物属于危险化学品,投标商需提供有效的危化品运输资质;若投标商委托第三方物流运输(包括控股物流的流通商、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运输合作协议(有效期应覆盖标的物框架协议执行期),并提供第三方物流商有效的危化品运输资质。(3)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需提供工厂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照片。 ①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 ②分公司生产装置生产,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9月20日17时30分 至 2026年9月28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购买。收款账号:13001615508050500485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油厂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0日13时45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0日13时45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联系人: 张炳奇 联系人: 张宝强

电   话: 13931130913 电   话: 13933074437

电子邮件: zbq.sjl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zhangbq.sjl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9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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