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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2026-2027年度齐鲁分公司玻璃仪器招标公告

A-A+日期:2026-08-24来源: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2027年度齐鲁分公司玻璃仪器框架协议烧器类玻璃仪器(招标编号:NWZ260908-3901-133723)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烧器类玻璃仪器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2026-2027年度齐鲁分公司玻璃仪器框架协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烧器类玻璃仪器 1.000
2 量器类玻璃仪器 1.000
3 漏斗类玻璃仪器 1.000
4 蒸馏冷凝类玻璃仪器 1.000
5 油脂分析类玻璃仪器 1.000
6 生物医药类玻璃仪器 1.000
7 气体分析玻璃仪器类 1.000
8 标准(磨)口类玻璃仪器 1.000
9 皿管类玻璃仪器 1.000
10 石英玻璃仪器 1.000
11 容器类玻璃仪器 1.000
12 其他玻璃仪器 1.000
13 广范PH试纸 1.000
14 精密PH试纸 1.000
15 滤纸 1.000
16 其他试纸及滤纸 1.000
17 化验室用瓶刷 1.000
18 玻璃搅拌棒 1.000
19 化验室用瓶塞 1.000
20 坩埚 1.000
21 非玻璃器具 1.000
22 实验室用耗材 1.000
23 其他化验室用杂件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应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置到位,配备专职的生产运营、质量管控、仓库管理人员,提供组织架构图、关键岗位人员花名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有效社保证明,社保缴费证明至少应涵盖开标前一个月度。并承诺与齐鲁石化建立服务关系后,保持前述关键岗位人员不缺位,并为其缴纳社保。(3)须拥有可实际管控的固定生产经营场地。验证方式为提供带精准经纬度定位的工厂大门、厂区全景、生产车间实景照片;自有厂房提供不动产权属证明;租赁厂房提供租赁期限1年及以上的正式租赁合同,配套提供租赁费发票、银行流水等资金履约凭证。

3.1.2 财务要求。

(1)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3年-2025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这三个表复印件上数据必须清晰可读,逐页加盖审计单位印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标的物或同类产品近3年(发票时间2023年1月-至今)以来合计500万元以上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或采购订单扫描件及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2)投标人为玻璃仪器生产商或一级代理(或流通商),提供近3年(发票时间2023年1月-至今)以来合计300万元以上的采购石英砂、硼砂、硼酸等原材料或向玻璃仪器生产企业采购玻璃仪器的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3)品牌代理商须提供对应物资生产厂家合法有效的授权合作协议、代理资质证明;流通商须提供稳定的上游供货渠道、履约业绩证明。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投标人应具备足够的物资保供能力,承诺满足下述条件。(1)无论批量大小均按要求及时送货到招标人指定现场,随货附带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在接到紧急需求发货通知后6小时内送货到招标人指定现场,提供紧急保供预案和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承诺无条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标的物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方面的要求,确保供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6)投标人供货产品不低于报价明细中参考品牌的质量和性能,无参考品牌的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并提供质量保证承诺书。(7)供应商自身、母公司、下属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与齐鲁石化的业务往来中,无纪检监察、行政执法部门立案调查并已核实存在违规违纪情形,无违规违纪、廉洁从业问题记录。(8)供应商参与齐鲁石化采购全流程业务的在岗人员,未处于纪检监察、行政执法部门调查处置期间,无廉洁违规违纪行为记录。(9)供应商所供同类物资,未因质量缺陷、安全隐患、履约违约等问题被齐鲁石化或上级单位暂停交易、解除服务关系、纳入黑名单管理。

3.1.5 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8月21日11时30分 至 2026年8月26日17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南京招标中心,联系人郭璐怡。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31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8月31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投标说明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证书、资质和发票的真实性进行核验,请投标人诚信投标。 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3.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的操作手册(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引),如有操作问题请咨询系统客服95388转5。 4.领购招标文件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领购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特殊情况除外,以系统状态为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后方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重新招标项目的保证金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正常支付。 5.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内容。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要求进行明确响应并提供实质性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模板仅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把关负责。 6.如放弃投标,建议在领购招标文件后3日内在系统中点击【放弃投标】按钮进入放弃投标填写页面,可以选择“是否退保证金”,如选择“是”则系统自动创建退款数据,如选择“否”则不自动触发退款。填写完成后可预览填写信息,点击【下一步】系统自动生成放弃投标函,扫码签章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放弃函发出。 7.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澄清、对招标文件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请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澄清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对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9.保证金递交说明: (1)为缓解投标人的资金压力,投标保证金可通过够买投标险来降低资金成本。投标保证金保险,是保险公司对投标人投标行为的一种保证担保方式。投标企业可使用投标保证金保险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二者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登录电招平台,选择缴纳投标保证金模块,点击并选择“易保险电子保单”,按照流程操作,收到缴费通知,即通过核保。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同投标文件上传至电招平台即可。 (2)若通过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务必提前邮件和招标联系人沟通确认并在系统中填写保函信息,同时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对保函的要求。保函受益人应为: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保函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当面递交。 (3)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系统显示投标保证金实际支付金额;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和保证金保险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以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 10.根据《招标投标诚信管理细则》要求,招标机构对以下行为计入“投标信用评价”,并在后续招标评标中予以体现。 (1)未在规定时间之前缴纳中标服务费欠款的; (2)未按规定提交放弃函且不参与投标,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 (3)不按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11.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或拨打南京招标中心咨询电话025-86486141。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招标中心

联系人: 石洪 联系人: 郭璐怡

电   话: 0533-7582062 电   话: 025-86486141(优先发送邮件)

电子邮件: shi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guoluyi@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8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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