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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广州分公司烟气CEMS合规性改造(二期)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招标公告

A-A+日期:2026-05-20来源: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烟气CEMS合规性改造(二期)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SO2:0-250mg/m3 NOx:0-300mg/m3 O2:0-25%vol 颗粒物:0-200mg/m3 1% 正压防爆 分析小屋+取样系统+预处理系统(招标编号:NWZ260527-3809-122527)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SO2:0-250mg/m3 NOx:0-300mg/m3 O2:0-25%vol 颗粒物:0-200mg/m3 1% 正压防爆 分析小屋+取样系统+预处理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烟气CEMS合规性改造(二期)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SO2:0-250mg/m3 NOx:0-300mg/m3 O2:0-25%vol 颗粒物:0-200mg/m3 1% 正压防爆 分析小屋+取样系统+预处理系统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业绩要求:在2020-2023年期间,在加热炉外排烟气应用不少于2个合同3套(防爆型)及以上使用良好3年以上业绩。参与投标文件中应列出用户单位、工程项目名称、交货时间、使用状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的业绩表,提供仪表使用良好证明。未提交有效业绩证明或有虚假内容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并予以拒绝。且需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来证明业绩,业绩提供的产品型号需与本次投标的产品型号一致。未提交有效业绩证明或有虚假内容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并予以拒绝。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接受代理商、集成商视同生产商,不接受流通商、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中的CEMS主机(或检测器、系统控制软件等)非自主研发生产,但具备为本次标的提供系统设计、安装、调试及维护服务能力(提供营业执照证明),则视为集成商,集成商需另提供所CEMS主机(或检测器、系统控制软件等)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长期(一年以上)直接授权,授权文件授权链条完整有效,授权销售范围涵盖本项目投标产品,授权有效期应包含本项目投标产品交货期;制造商同一集团下的贸易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视同制造商。(2)投标人应按照“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烟气 CEMS 合规性整改(二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格书的技术要求,提供烟气在线监测分析仪及其附属设备,提供各项硬件配置与技术规格,列出偏差表。(3)投标人承诺:所供产品技术指标完成满足:南方湿热、雨水多天气条件,系统能长期无故障运行的使用要。如在正常使用寿命周期内出设备及配件现质量问题,投标人将无偿免费处理。(4)测量原理: 烟尘仪:抽取式激光前向散射法; SO2 分析仪:紫外荧光法或紫外吸收光谱法; NOx分析仪:化学发光法或紫外荧光法,可分析NO/NO2;如采用氮氧化物转化器需要确保转化炉效率≥95%,使用寿命不少于3年; O2分析仪:氧化锆法或电化学法; 湿度仪:直接测量式阻容法或极限电流法; 仪表具体性能指标需满足“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烟气 CEMS 合规性整改(二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询价书4.2仪表性能要求。冷干法CEMS需配套提供磷酸滴定装置,NOx分析仪应提供除氨器,冷凝器应有自控温功能。系统应具备全系统校准功能,全系统校准时标气应先经过探头过滤芯后进入取样管。需提供公开发行的产品手册或者官网截图证明性能指标及测量原理。(5)数据传输要求:提供的分析设备均需同时满足具备模拟量输出、RS485或RS232的功能。需提供公开发行的产品手册或者官网截图证明。分析仪及数采仪均应能满足HJ212-2025规范关于自动监测设备唯一标识及参数上传功能等要求。(6)与DCS传输方式:所有测量值均由CEMS系统的PLC,通过1路RS485串口采用数字信号送至装置DCS显示。(7)防爆要求:S-ZORB装置F7101炉的分析小屋所处位置为爆炸危险区域2区,组别按ⅡCT4,安装在分析小屋内的仪表设备应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在烟囱上安装的仪表采用防爆仪表。防护等级:平台安装的设备、电箱等设备应满足IP65及以上要求。提供相应防爆、防护证书。(8)投标人需承诺: 1、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满足HJ 212-2025规范要求,密钥管理功能、上传参数(设备序列号、仪器参数、仪器校验数据)的采集和传输配置等均可满足规范要求。 2、分析仪能满足HJ 212-2025规范关于上传序列号、仪器运行参数、仪器校验参数、仪器状态的要求。 3、颗粒物分析仪具备定时自动校准与定时自动反吹功能,具有上传上传序列号、仪器运行参数、仪器校验参数、仪器状态的功能。 4、提供的整套设备需满足HJ75 2017和HJ76 2017等环保规范要求。稀释法CEMS分析系统需满足稀释抽取式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仪器适用性检测补充要求。 5、产品完全满足国家与地方强制性规范要求(规格书)。 如投标人提供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无法满足上述要求,买方有权将无条件退货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费用。(9)投标人需承诺:配合买方进行调试验收工作,系统投用1个月后进行环第三方保验收工作,投标人负责进行环保验收需要的调试检测、验收检测工作及相关费用,并根据买方提供比对监测数据出具调试检测报告、验收报告。(10)投标人承诺:按“广州石化在线分析仪表系统及部件生命周期要求”进行系统设计与配置,设备与部件使用寿命满足附件中生命周期的要求。设备交货时,系统内所有部件的生产时间不超过1年。(11)投标人承诺:防爆分析机柜可实现闭门操作和巡检,分析机柜配微型 壁挂空调,避免机柜温度过高影响分析仪正常运行。(12)书面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天内提供技术协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5月20日7时0分 至 2026年5月25日7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华南招标中心,联系人凌华洪。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28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5月28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须知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中心。 一、咨询方式:1.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登录、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制作等过程遇到的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平台客服95388转5或400-819-8786。2.业务问题请首先详询凌华洪(0759-3609612、13590060552、wzlinghh@sinopec.com),如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3.异议投诉联系方式:周金良(0759-3609636,wzzhoujinl@sinopec.com)。4.如以上联系方式均无法接通,请拨打固定咨询电话:古经理(0759-3609601)。 二、投标报名及费用支付:1.标书费支付完成后可通过邮箱查收(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箱)或平台查看(在“费用管理-标书费订单”中查看发票开具情况及下载发票)方式获取相应电子发票。如需更换发票,请联系招标中心业务员咨询。2.投标保证金根据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账号支付(虚拟账号单独对应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每次每人不同,不能混淆)。3.如本项目招标失败后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须重新支付(注意:支付账号与之前不同)。 三、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发至(wzlinghh@sinopec.com),并在招标平台反馈不参加投标。如未能遵守以上要求、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今后参加其他项目招标评审中将有所体现。本条说明不针对决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必须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答疑等相关事宜。 五、本项目如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须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且须在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六、进入开标程序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价格唱标阶段都将予以唱标。最终招标结果以平台公示结果为准。 七、其他注意事项:1.开标前所有变更内容和澄清答复均以平台发布为准,请投标人及时领取和查看相关澄清文件。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4.对评标中出现异常报价情形的,评标委员会要对异常报价进行详细分析并形成决议,必要时应要求相关投标人做出澄清说明。对确认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视为串标;对投标人分项报价相似或投标总价异常接近,无法合理解释报价组成的投标予以否决。5.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本公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说明最终解释权归华南招标中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南招标中心

联系人: 符青灵 联系人: 凌华洪

电   话: 13728081823 电   话: 13590060552

电子邮件: fqlirp.gz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lingh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5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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