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可燃及有毒气体分析仪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可燃及有毒气体分析仪
工程项目名称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可燃及有毒气体分析仪
项目概况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壳牌”)拟在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打造一座世界级石化基地,以实现建设世界级、高度一体化的石化基地的愿景。为此,将新建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本项目的建设性质为新建,本工程项目新建3套生产装置,包括24万吨/年双酚A装置(包括双酚A中间罐区)、22万吨/年碳酸二苯酯装置(包括DPC中间罐区)、26万吨/年三期乙烯装置(包括PC产品包装及仓库),并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包括新建循环水场、高盐废水处理设施、储运设施、联合控制室等。建设地点为中海壳牌一期厂区预留地内。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可燃及有毒气体分析仪 标段
标段(包)编号
SHYC00796/01
发标日期
2025年11月25日
主要技术规格
可燃气体分析仪及有毒气体分析仪防爆等级至少为Ex d IIC T4,且可燃气体分析仪必须有还适用于IEC Zone 22粉尘防爆场合,并提供本体防爆证书。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2026年12月31日前货到项目现场,如有变化买方提前通知卖方。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主要技术规格:可燃气体分析仪及有毒气体分析仪防爆等级至少为Ex d IIC T4,且可燃气体分析仪必须有还适用于IEC Zone 22粉尘防爆场合,并提供本体防爆证书。 数量:合计共17台可燃及有毒气体分析仪。 交货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交货状态:整体交货。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交货期:2026年12月31日前货到项目现场,如有变化买方提前通知卖方。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其所在集团公司内唯一负责中国区销售的销售公司则视投标人为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上述事项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4)未领取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2 资质要求:无3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国境内至少具有1个泵吸式或带有采样装置的可燃或有毒气体分析仪(或LEL浓度监测仪)的合同业绩,单个合同应包含满足上述要求的货物数量不少于5台(套)。 框架协议视同单个合同,框架协议下订单的符合上述要求的货物的供货数量允许累计。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2至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至少有两年的净利润大于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每年净利润大于零。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至 2025年11月30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以下简称“系统”)(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系统首页)。购买过程为线下付款。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需在系统中上传付款凭证并提交收款方确认、系统显示“提交确认成功”(提交确认时间不晚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下午17:00,否则招标方不予确认、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经理确认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购买标书需使用与公司名称一致的公司账户转账或汇款。个人账户汇款购买标书的,均按照“错付款”处理,该客商视为未购买标书、不开具标书费发票。银行账户汇到以下账户:户名: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市石化区支行账号: 2008024519200326835联行号:102595602456备注:招标编号+购买标书款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购买标书需使用与公司名称一致的公司账户转账或汇款),售后不退。3.招标文件领购时间: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为准。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https://bid.cnooc.com.cn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中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为准。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3.开标时间:以中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为准。4.开标地点: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电子开标大厅5.特殊说明:(1)投标人首次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系统首页>下载专区)。新办理CA数字证书约需7个工作日(含申请、审核、制作、邮寄时间)。首次参加中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的,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3)信息公开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不一致,以投标文件为准。(4)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联系方式
| 招标人: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联 系 人:王帅 |
| 电子邮箱:cp_wangsh@126.com |
| 邮 编: |
| 联系电话: |
| 异议受理人:王帅 |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18568330680 |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sunkk@cnooc.com.cn |
| 投诉受理人:孙可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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