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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氨逃逸在线检测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A-A+日期:2025-09-04来源: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氨逃逸在线检测系统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SNZB-WZZX-D2025101342
2025-09-04 2025-09-09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氨逃逸在线检测系统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氨逃逸在线检测系统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设备使用单位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氨逃逸在线检测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WZZX-D2025101342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氨逃逸在线检测系统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WZZX-D2025101342

(二)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为内蒙古荣信化工氨逃逸在线检测系统公开招标,采购数量5套,投标报价包括招标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运输、指导安装、调试、保修、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税费(增值税税率13%)等所有费用,包含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为准)。

(三)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不少于5份相同或相近技术参数、同类系统销售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合同对应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如不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设备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运行时间等信息。招标人保留查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四)付款条款及结算方式

付款条件:货到并经买受人验收合格后,出卖人应出具合法有效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至买受人,买受人支付合同总额的90%,具体付款时间以买受人实际支付之日为准,若出卖人迟延开具发票,则买受人付款时间相应顺延;如买受人因出卖人开具增值税发票迟延致使买受人遭受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罚款所造成的损失),出卖人需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剩余合同总额的10%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出卖人提交最终验收手续并经买受人审核无误后,买受人支付质保金(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

(五)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2、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3、交货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三垧梁工业园区经七纬五路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仓库。

4、质保期:氨逃逸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调试合格稳定运行后12个月。在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出现故障,出卖人应无偿保修或更换,按照质保要求维修或更换的产品质保期将重新计算,直到维修或更换后的产品质保期结束。

(六)投标报价相关规定

1、承诺:提供交货期、质量(设备大修周期、使用寿命、各主要部件寿命及其他)、服务(含配件供应)三方面承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被买方确定为中标人,承诺对买方后期所需标的物配套件中涉及投标人自制产品进行直供,不通过代理商、中间商销售给买方。投标人无此承诺或承诺内容与上述不一致的,其报价将被否决(招标人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2、报价

(1)投标人须将构成单台(套)设备的组件或配件进行全部明细报价(不限于技术规格书中明细),且构成整机的所有组件或配件总报价不高于单台(套)设备价值的1.25倍,该内容为招标评审的重要因素,若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报价,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文件中设备组件或配件价格将作为招标人(含设备使用单位)后期采购组件或配件的供货价格或供货价格来源的重要依据;中标人明细报价中未提及的组件或配件,一旦后期需要,中标人需免费提供,并在设备整个使用周期内免费提供。

(2)除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明细外,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另外详细地写明外购关键件的名称、制造厂家、原产地及价格。

(3)推荐质保期后2年内的备品备件规格型号、图号、数量和价格清单(不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同时具备招标货物相应经营范围及资质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金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的信息为准),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的有效时间)。

3.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相关信息。

3.3投标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同时提供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提报告仍然有效)等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3.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间商、代理商投标。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因违规等原因,被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3.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四、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04日起至2025年09月0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注册中国矿用物资网会员,下载“投标管家”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公司(招投标平台)购买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4.2会员注册

未注册中国矿用物资网的用户,登录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nzb.minegoods.com),点击“纵横招标”进入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snzb.minegoods.com,以下简称“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注册”完善会员注册信息,待平台审核后完成注册。如账号无法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点击右上角“工作台”-“客户管理”-“我的申请”完善信息、查看审核结果。

4.3报名及文件获取

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右上角“工具下载”-下载、安装、登录“投标管家”-查找、选定要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完善信息-“提交”,点击“我的项目”-“我参与的项目”-“进入项目”-“虚拟账号信息”-“设置开票信息”生成电招平台使用费虚拟账户、保证金虚拟账户,投标人线下通过网银,向电招平台使用费虚拟账户缴纳电招平台使用费完成报名,完成报名后方可登录投标管家-点击“招标文件”-“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报名阶段,投标人通过企业账户缴纳电招平台使用费的暂时可不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通过个人账户缴纳电招平台使用费的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上传CA签章的电招平台使用费个人授权委托书,方可缴纳电招平台使用费。

4.4 CA数字证书办理

CA数字证书必须在上传投标文件前办理,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加密后,方能上传投标文件。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扫描网页右下角二维码-下载、安装、注册、登录干将APP -绑定EC-维护信息-证书缴费-申请干将CA数字证书(企业证书、个人证书)-上传签章,审核成功后,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投标供应商”-点击“绑定CA”完成绑定CA。

4.5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注册、干将APP、CA数字证书办理等流程详见电子招投标平台 “服务中心”、“CA办理”栏目。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电话: 4006210777,QQ:592658358, 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

4.6电招平台使用费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电招平台使用费发票形式为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将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登记的邮箱,投标人自行下载,发件人为 “51发票”。报名时投标人确保所登记的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否则由此造成的发票错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5.1电子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管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线下通过公司账户向保证金虚拟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完成后方可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登录“投标管家”查看保证金虚拟账号。制作、上传投标文件的流程详见电子招投标平台“服务中心”栏目。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及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4日09: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可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管家进入开标大厅。

6.3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集中解密或投标人远程线上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开标现场不再收取纸质版投标文件。评标期间,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澄清答疑,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6.4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nzb.minegoods.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监督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7-5368227。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1356241269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经理

手    机:13020500677

邮    箱:snzbykf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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