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6月江汉盐化工在线浓度分析仪标准订单招标采购方案在线浓度分析仪\0-210g/L 0.1% 隔爆型 1通道(招标编号:NZZ250708-3809-085636)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在线浓度分析仪\0-210g/L 0.1% 隔爆型 1通道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2025年6月江汉盐化工在线浓度分析仪标准订单招标采购方案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在线浓度分析仪\0-210g/L 0.1% 隔爆型 1通道 | 1.000 | 套 |
2 | 在线浓度分析仪\0-51% 0.2% 隔爆型 1通道 | 1.000 | 套 |
3 | 在线浓度分析仪\0-33% 0.2% 隔爆型 4通道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或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一份近3年在线浓度分析仪(包括但不限于在线分析仪)业绩,包括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供货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限定在开标日前36个月至开标日前60天之间。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无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6月28日12时0分 至 2025年7月4日12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购买。收款账号:1813080729044700536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华支行向阳分理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9日8时55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7月9日8时55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8.投标说明
7.1招标费用(标书费)均采用线下银行电汇的方式购买,汇款必须通过供应商基本账户汇款到指定账户 ,不接受个人账户付款。缴纳招标费用时汇款凭证必须备注招标编号(NZZ******-****-******),只需填写 括号内的内容,未备注规范的招标编号视同未缴纳。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 7.2汇款完成后,按要求填写开票信息并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发送至指定邮箱zhouwh.jhyt@sinopec.com后 ,由我方开通下载标书权限,未按要求发送开票信息到指定邮箱,导致无法下载标书,后果自行承担;(每月 最后一日不允许转账) ,咨询电话0728-6508422。 注:(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税号: 营业地址: 联系方式: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代码: 财务专用章:(盖章) 年 月 日 7.3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招标公告,严格按照招标公告操作;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开标截止前24小时前 提出(询问请以电子邮件方式)。 7. 4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须提前24小时发盖章版弃标声明至xuli.jhyt@sinopec.com邮箱 ,若至开标当天未递交投标文件且没有收到弃标函的,该投标人将记入中石化诚信考核,影响之后参与的投 标。 7. 5.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7.6.在公示期内,招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 有异议的,除以书面盖章版发异议人邮箱(xuli.jhyt@sinopec.com)的形式外,再以电话形式告知异议联系人 或招标人。超出有效期的,原则上不予以受理。 7.7授权委托书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手机号(备注:可在委托代理人签字后附加手机号码),需安排委托代理 人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7.8.平台所有信息和附件都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全部下载、认真阅读并按照要求全部响应招标文 件正文和附件。初步评审审查标准(即资格审查条件)和详细评审审查标准(即详细评审表),对同一类评 审因素的具体要求可能不一样(如对业绩年限、数量等要求),请分别按要求响应,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 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每日登陆平台查看一次。 7.9.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所有要求提供涉及“发票”的(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要求 的业绩发票、设备发票、提供发票复印件、提供发票查询截图等),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 “第一 步:维护和选择发票”和“第二步:在投标文件中引用发票”功能提供的发票信息 。操作方法请参照中国石 化物资电子招投 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引”中“中国石化物资 电 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手册-投标工具”,投标人操作完成后应自行检查,确保发票信 息在投标文件具体评 审项响应界面完整体现。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关于投标发票要求的条款。(可能对发票有其他要求)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
联系人: 易建军 联系人: 许宁
电 话: 13597420633 电 话: 0728-6508422
电子邮件: yijianjun.jhyt@sinopec.com 电子邮件: xuli.jhyt@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年 6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