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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天然气处理厂、LNG工厂部分二级物资基础数据库建设项目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A-A+日期:2023-11-27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天然气处理厂、LNG工厂部分二级物资基础数据库建设项目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集中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天然气处理厂、LNG工厂部分二级物资基础数据库建设项目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集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包括防爆型和非防爆型,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2.2交货地点:实际项目执行过程中确定。

2.3工期或供货周期:原则上,订单下达后60天内交货至项目要求的收货地点。

上述交货周期为通常情况下的要求,具体交货周期应由需用方与供应商视订货数量、运距等情况另行协商。

2.4集中采购结果有效期:

  1.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2年有效期满,所有入围供应商在能源一号网中供应商状态均为正常,且招标人与供应商协商无异议的情况下采购结果可延期1年。
  2. 在价格有效期内,若因采购包入围供应商被执行退出管理处置导致该采购包的有效入围供应商数量小于2家时,该采购包的集中采购结果失效。
  3. 本次集中采购不签订框架协议,招标结果经招标人内部审批通过后发布公告,按公告有效期执行。

2.5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

3.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执照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必须提供与产品设计、制造相关的完善的质量体系文件以及相关资质证书,具体要求如下: 

3.4.1制造商应具有ISO9001认证证书;

3.4.2分析仪及其电气附件应具有需要的防爆等级证书;

3.4.3制造商应具有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和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监测报告;

3.5业绩要求:制造商设计制造的类似工况下的同类产品,近5年成功应用的业绩至少应具有2项(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明细页、签字页)。

3.6财务要求:提供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根据最近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7信誉要求:①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8其他要求:

3.8.1如果投标人是中石油准入供应商,其供应商准入状态必须正常,应未处于被中国石油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8.2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8.3法人代表或实控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28日8时30分至2023年12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自助购买招标文件。

①在线报名: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进行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报名。未能完成注册并通过,未能成功报名支付的,投标人责任自负。

报名时,应确认在“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记报名的本采购包负责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以及报名单位投标直接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手机号)、邮箱地址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网上支付: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方式,每套售价 0.1 元,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自负其责。

③购买下载:报名后,应完整进行“点击购买、网上在线支付标书费0.1元、状态显示已付款、网上自动解锁、可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流程后,方表示购买成功。

④潜在投标人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在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2 放弃投标:①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如决定不参加投标,须尽快(最迟不得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以书面形式发来放弃投标的函并说明原因,报名后即不参加投标又不书面来函并说明原因的,招标人有权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对该单位进行失信行为的惩戒(包括:惩戒措施包括失信加价或扣分、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②投标人明显不符合招标公告中公开的资格条件却参加投标,否决其投标后致有效投标不足,并导致招标失败,干扰到正常招标工作的,招标人有权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对该单位进行失信行为的惩戒(包括:惩戒措施包括失信加价或扣分、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

4.3 若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内容存在疑问,请及时与招标工作人员联系,详见招标公告7.联系方式。

4.4 若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注册、报名、审核、办理U-key、支付、下载过程中存在问题,具体操作请参考: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首页“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下载“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证书延期操作指南”、“承包商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项目投标操作手册”、“承包商申请文件编制客户端操作视频”、“新版客户端操作手册”等,也可及时咨询电子平台技术支持团队,咨询电话:4008800114。

4.5 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已办理U-key的投标人应复核U-key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期内,如证书失效,需进行U-key延期操作或重新购买新的U-key。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咨询电话:4008800114。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12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3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 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确保上传的文件的附件状态都是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具体操作详见: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咨询电话: 4008800114。

5.5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昆仑银行托管方式,须由企业基本账户线下汇款足额保证金金额至昆仑银行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升华路6号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梁 辉

电    话:028-82978922

电子邮箱:lianghui0264@163.com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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