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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镇海基地二期项目45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EPC)总承包工程气体超声波流量计招标公告

A-A+日期:2023-02-16来源: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重招)0222002-1370-CPR-IN-FLOW0120版气体超声波流量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0222002-1370-CPR-IN-FLOW0120版气体超声波流量计(WZ20221229-3805-1437-B1)招标人为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气体超声波流量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超声波流量计\单声道 CL150 1/2" 316 插入式 隔爆型 4-20mA AC220V 2.0级
1.00
包1-气体超声波流量计
   
2
超声波流量计\单声道 CL150 1/2" 316 插入式 隔爆型 4-20mA AC220V 2.0级
1.00
包1-气体超声波流量计
   
3
超声波流量计\单声道 CL150 1/2" 316 插入式 隔爆型 4-20mA AC220V 2.0级
1.00
包1-气体超声波流量计
   
4
超声波流量计\单声道 CL150 1/2" 316 插入式 隔爆型 4-20mA AC220V 2.0级
1.00
包1-气体超声波流量计
   
5
超声波流量计\单声道 CL150 1/2" 316 插入式 隔爆型 4-20mA AC220V 2.0级
1.00
包1-气体超声波流量计
   
6
超声波流量计\单声道 CL150 1/2" 316 插入式 隔爆型 4-20mA AC220V 2.0级
1.00
包1-气体超声波流量计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应严格满足供货范围、分包商清单及招标技术文件中各项重要条款的要求。如选用或等同分供应商,应在开标前进行澄清并经买方确认。

    3.1.7 为满足数字化交付需求,投标人须承诺所交付的文件必须按照业主发布的“《供应商数字化交付规定》”及其附件要求执行,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8 投标人承诺投标总价包含数字化交付相关费用,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用,则表示此项免费提供。

    3.1.9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接受代理商,不接受流通商及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集成商视为制造商,但需提供所集成主要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3.1.10 在爆炸危险场所安装的电气设备应取得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包括NEPSI、CQST和PCEC,也包括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IECEx、ATEX等。

    3.1.11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总局正式颁布的TSG D7006-2020《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规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流量计(壳体)、阀门的国内制造商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国外制造商应提供产品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流量计(壳体)、减温减压器还应提供《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书(压力管道元件制造)》。

    3.1.12 所投标产品必须有良好的业绩(不允许贴牌),并应具有至少 3 家国内石化企业且至少 3 年气体分子量超声波流量计(合同签订日 2020年6月30日前)的使用业绩,且至少有 1 个不少于 2 台气体分子量超声波流量计销售业绩的项目合同。投标文件中必须有业 绩列表,业绩列表必须写明流量计具体型号、应用装置名称、最终用户名称、投产日期、合同日期。

    3.1.13 卖方投标的主体产品必须提供以往供货项目同型号产品的原产地证明,并承诺本标段供货时提供原产地证明。该制造商应具有至少5年以上的生产资历,并至少在三家国内同类装置中有成功的连续运行三年以上超声波流量计使用业绩。投标时必须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价格及金额可隐去),该复印件应包含用户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位号、型号、口径、压力等级、数量、装置开车时间等。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提供不完整、有虚假信息或买方无法核实,其业绩将不被认可。

    3.1.14 投标人通过ISO 9001或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或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或GB/T45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1.15 投标人应具有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并书面承诺:仪表发货前1 个月提供安装、操作维护详细说明书。说明书应能保证整个调试安装在供应商服务人员因故未到场的情况下能够顺利、正常开展,不得设置密匙。说明书含安装步骤工序、要求及仪表调试详细说明。此外如中国境内有相应标准的,承诺同意按中国境内标准执行,不影响产品质保。

    3.1.16 投标文件中若有一项不满足“*”的条款,即作废,招标公告内容与请购文件内“*”的条款不一致,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3.1.17 投标方须提供书面承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18 标方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1.19 在公路运输时,需将货物的物流信息同步到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以确保货物的物流信息可在线查询跟踪。

    3.1.20 流量计采用时差法测量原理,并说明所选型号的声道数。必须带有对位工具及管道连接部件等安装附件。

    3.1.21 卖方应提供一份承诺,承诺充分了解所有超声波流量计的应用工况而且所报价的产品完全符合工况的需求,负责现场定位、开孔、仪表安装及调试的指导;所有投标分子量超声波流量计及附件不接受贴牌产品,必须原厂生产。

    3.1.2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5日 8:00时至2023年2月20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08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8日09:0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3月08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南京招标中心
 
地 址: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号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
 
邮 编:
210000
邮 编:
210000
 
联 系 人:
阎洁
联 系 人:
徐旭
 
电 话:
13913936036
电 话:
025-86486171
 
电子邮件:
yanjie01.snei@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xux@sinopec.com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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