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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27.5%双氧水采购招标

A-A+日期:2019-12-11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吉林石化公司27.5%双氧水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LSH-2019-WZ-0242-R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27.5%双氧水招标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标的物:27.5%双氧水。用于有机合成厂水汽车间点源治理装置,用于污水处理催化反应的氧化剂,以连续方式加入至混合器X-201内。

2.2招标范围:2700吨。

2.3技术要求:执行工厂提出的技术规格书(见招标公告附件2)。

2.4交货期: 2020年1月 -2021年6月。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仓储中心

2.6质保期:见招标公告附件2(技术规格书)。

2.7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为432万元。投标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2投标人是经销商的,必须具有中国石油供应商准入资格,且处于正常状态或非特殊原因(质量、售后、诚信等问题)的冻结状态(以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3.3制造商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贸易商提供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准入范围覆盖该品种。

其他要求

3.4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5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 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认证范围应涵盖所招标的此类物资;

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业绩要求:无;

3.8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试用。中标人提供的标的物由招标人在装置进行工业化评价。评价不合格不予结算,同时终止合同;如对招标人装置造成影响,中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3.11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量验收保证金,质量验收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其中70%以上的合同价款以电子银行或商业承兑的形式支付)。

3.12包装。包装物由中标人回收,回收的包装物由中标人自提,交付界面为使用工厂,交付后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3.13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运输;

3.14本次投标产品为使用单位三集中框架协议产品,签订2020年1月 -2021年6月集中采购框架协议,投标人须接受吉林石化公司合同或框架协议文本。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如果本项目由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发布新的一级物资集中采购结果,或者炼化专用设备备品备件专业协同采购、东北区域协同采购、自建电商采购、第三方社会电商采购等二级物资集中采购结果后,将按集团公司公告或专项工作要求,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如果涉及标的物使用的生产装置技术更新、工艺变更或生产调整等,也将视情况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

3.15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经确认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投标将被否决。

a) 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出现过不合格情况。

b) 投标人在吉林石化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公开竞价)活动中,出现一次无效异议,从确定无效异议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活动。或两年内(从第一次提出异议之日起至第二次确定无效异议之日止)出现两次无效异议的,从确定第二次无效异议之日起,两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针对同一项目反复提出的异议最终被确定为无效异议的,按提出次数计算。

c) 在中油集团公司、吉林石化公司最近一个年度考核过程中出现过不良记录,被暂停或中止交易的。

d) 近三年内,出现过在国家或政府网站公开曝光的不诚信行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

3.16 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

3.17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三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19-12-10 17:00:00至截止时间 2019-12-15 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2019-12-31 13:1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8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开标

开标时间: 2019-12-31 13:10: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

现场开标地点: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132021

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3983680;0432-63983960;0432-63983850;0432-63983900

联 系 人: 刘文辉

电    话: 0432-63983915

传    真: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 jh_liuwh@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十、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 3 转 6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2069351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2019年12月

附件 附件2:有机合成厂27.5%双氧水技术规格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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