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官方公报正式发布“关于对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定脂肪族-芳香族共聚酯启动反倾销调查的公告”。
本次调查产品为特定脂肪族 - 芳香族共聚酯,具体包括:由石化原料或生物原料合成的聚己二酸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AT)、聚癸二酸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SeT),包括纯料形式、含至少50%(按重量计)PBAT或PBSeT聚合物的复合材料。
本次申诉由巴斯夫公司于 2026年4月20日提起,欧委会经审核认为证据充分,于2026年6月4日发布立案公告,正式启动涉案产品反倾销调查。
本次调查将核实两项核心内容:一是原产于涉案国的涉案产品是否存在倾销;二是倾销进口产品是否对欧盟产业造成损害。
对倾销和损害的调查将涵盖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调查期”)。对与损害评估相关的趋势的审查将涵盖2022年1月1日至调查期结束期间(“审查期”)。
根据欧盟反倾销基本条例,本案调查原则上将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最长不超过14个月。欧委会可在公告发布后最迟7至8个月内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在实施临时措施前4周公布计划征收临时关税的信息;欧委会若不打算征收临时关税,而是继续进行调查,则相关各方可通过信息文件获悉不征收关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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