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

《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下月施行

A-A+日期:2026-05-25来源:中国化工报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自2026年6月15日起施行。

《条例》共8章79条,在矿业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矿区生态修复、矿产资源储备和应急等方面作出了许多创新性规定,为新时代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提供了法治保障。

在矿业权方面,《条例》对矿业权的设立、出让、续期、转让等作出具体规定。《条例》明确,探矿权的期限为5年,期限届满可以续期,续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期限为5年。对石油、天然气以及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战略性矿产资源,经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续期次数。

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基础性地质调查技术标准和规范体系,明确申请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程序,强化矿业用地保障,促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明确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法定效力。《条例》明确,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勘查过程中发现可供开采的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的,探矿权人完成试油(气)作业,向原矿业权出让部门提交探采合一计划后,可以进行开采,并按照规定向有关能源主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探矿权人依照前款规定开采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的,应当在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向原矿业权出让部门申请将其探矿权转为采矿权,依法办理采矿权登记,并取得采矿许可证。

在矿区生态修复方面,《条例》明确采矿权人是矿区生态修复的责任人,细化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应当明确的内容,规定了矿区生态修复的完成时限和验收程序。

在矿产资源储备和应急方面,《条例》明确构建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体系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共建、多元互补、高效协同”的原则,对战略性矿产资源产品储备、产能储备和产地储备相关制度作进一步细化,完善矿产资源应急处置措施。

司法部、自然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解读《条例》时表示,《条例》施行时,原矿产资源法的6部配套行政法同时废止。接下来,将重点做好抓紧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统筹协调等方面工作,以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

 

更多 >同类资讯中心

    友情链接

    免责声明:以上展示的产品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发布企业负责,中国石油和化工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同时我们郑重提醒各位买家和卖家,

    交易时请认真核实对方身份,切勿随意打款或发货,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虚假信息,及时向本网举报。

    京ICP证0610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11209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03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