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等6部门发布《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公报显示,全省地表水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为98.6%,与上年相比增加1.6个百分点,设区市日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0.1%,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高位稳定。
去年,钱塘江、曹娥江、甬江、椒江、瓯江、飞云江、鳌江、苕溪八大水系及京杭运河所有断面均达到或优于Ⅲ类,西湖、东钱湖和南湖水质均为Ⅲ类。与上年相比,平原河网Ⅲ类及以上水质断面比例增加4.3个百分点,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Ⅲ类及以上水质断面比例增加1.4个百分点。同时,规范化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水环境治理离不开源头管控。2024年,浙江完成10座化工园区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预)处理设施建设,培育打造第二批25个省级星级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基本完成44条国家重点流域干支流、湖泊入河排污口整治,并建立地表水重要水体清单化管控制度。去年,灵山港(衢州市段)、太浦河(含水乡客厅)入选生态环境部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浙江累计入选8个,数量居全国第一。
在治气方面,去年全省设区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6.1微克/立方米,宁波、温州、金华、衢州、舟山、台州和丽水7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舟山、丽水、台州、温州进入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前20名。县级及以上城市日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4.1%,其中嵊泗县PM2.5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大气治理从产业、能源、交通领域入手,去年,浙江完成减排项目1.8万余个,淘汰老旧移动源9.4万辆,数量均为近年最多。大力推进13个重点行业、29个涉气产业集群整治提升,清零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全面完成钢铁、在产水泥熟料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率先启动生活垃圾焚烧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全省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81%,不断提升重点领域治气水平。
为应对气候变化,碳减排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浙江正在推进全国首个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督促发电行业纳入碳交易企业完成碳配额履约清缴,并探索省级碳普惠交易市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