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公告,组织开展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
根据通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2022年认定的第四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
为完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本年度暂不接收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企业的申请和复核。考虑当前形势,对本年度申请复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不作要求。对新申请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仍需满足“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初核推荐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和审核流程,组织对各省份推荐企业进行审核并实地抽查,最终形成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