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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长谈“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

A-A+日期:2022-08-29来源:国家能源局    

8月27日,由清华大学、中国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指导,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清华大学碳中和研究院、中国经济出版社主办的第二届清华大学“碳中和经济”论坛在北京开幕。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在会上就双碳目标下,我国“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做了介绍演讲。

零碳知识局简要梳理了李创军司长的演讲全文,主要看点包括:

碳排放是气候变化的主因,能源,尤其是化石能源,是碳排放的主体。所以应对气候变化就必须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费,推动能源的绿色低碳转型。

预测到2030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将增长4倍,到2050年风光装机容量将增加15倍,光伏发电容量增加的更多,要增加到20倍。

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总装机规模已经突破了11亿千瓦,到今年7月底,水电装机达到了4亿,风电装机和光伏装机目前都是3.4亿,生物质发电装机将近4000万千瓦。水电、风电、生物质发电的装机都是世界第一。

我们国家的光伏的各个环节的全球市场占有率都超过了7成,在硅片环节更是高达96%,在组件环节达到了76%。

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将达到20%左右。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将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的占比将超过50%。

某种意义上来讲,新能源就是一个农场,传统能源是个工厂,对土地的需求、对土地的依赖,就要有相关的土地政策保障新能源用地的需求。


以下为李创军司长的演讲全文:

尊敬的李毅中部长、赵东总经理、李寿生会长、王希勤校长,各位院士、专家,各位同仁:

大家上午好!

感谢论坛给予这样一个发言的机会。下面,我就双碳目标下,我国“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做一个简要的介绍,主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是全球普遍共识和一致行动

当前,气候变化已经严重影响了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近年以来,世界多个地方出现了极端高温天气,尤其是在我们国家四川、重庆,今年极端天气也对能源供给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所以气候变化已经成为了全人类和各国的现实关切。

碳排放是气候变化的主因,能源,尤其是化石能源,是碳排放的主体,所以应对气候变化就必须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费,推动能源的绿色低碳转型。

发展可再生能源是绿色低碳转型的主要方向,国际能源署预测到2050年全球近90%的发电将来自可再生能源。国际可再生能源署也预测2040年全球新能源在电力供应中的比重将达到2/3,2050年将达到85%左右。在这里边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将是今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点领域。预测到2030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将增长4倍,到2050年风光装机容量将增加15倍,光伏发电容量增加的更多,要增加到20倍。

发展可再生能源目前已经成为全球各国政府以及能源企业的一致行动,目前全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也就是占到了全球能源版图70%份额的国家和地区已经相继明确了碳中和的时间表,最早有2030年,我们国家明确是在2060年。

一些传统能源企业也纷纷将可再生能源作为重要的发展方向,推动企业的能源转型。壳牌提出来2050年转型成为净零排放的能源公司。道达尔提出来到2050年实现生产的净零排放和欧洲用户能源产品的净零排放。挪威国家石油公司提出来到2050年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

二、我国可再生能源是减排不减生产力的重要支柱

当前,可再生能源已经成为各国竞相角逐、争相投入的一个重要领域,成为新一轮能源革命和科技产业革命的主战场,发展可再生能源有重大的意义,是减排不减生产力的一个重要的支柱。

一是发展可再生能源能够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可以有效替代化石能源,减少我国能源对外依存度,逐步实现能源自足。

二是发展可再生能源也是践行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贡献承诺的主导力量,实现碳中和,能源是主战场,可再生能源是主力军。

三是发展可再生能源也是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技术进步的重要途径,对于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拉动有效投资,稳经济增长、扩就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十三五”以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在政策的有力支持和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之下,实现了由小到大、由大到强,由并跑到领跑、由先行军成长为生力军,进而成长为主力军,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1.开发规模持续扩大

十八大以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年均保持了13%的快速增长,新能源增长速度更快,年均增长实现了28%。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总装机规模已经突破了11亿千瓦,到今年7月底,水电装机达到了4亿,风电装机和光伏装机目前都是3.4亿,生物质发电装机将近4000万千瓦。水电、风电、生物质发电的装机都是世界第一。我们国家目前的风电、光伏的新增装机容量每年大概都占全球的一半。到2021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全球的1/3,风电装机占到全球的40%,光伏装机占到全球的36%,水电装机占到了全球的29%。

2.发电量也在不断增加

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了将近25000亿千瓦时,是2015年的1.8倍,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了29.9%。这里边新能源发电量是1.14万千瓦时,这个电量基本上相当于全国的居民用电量,也就是说我们国家居民用电量基本上实现了绿色电力供应,占全社会电力的比重达到了13.7%。

3.可再生能源技术装备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

目前,风电已经形成了低风速、低温、高原、海上多条成熟技术路线,机组大型化趋势明显。风电的主流装机机型从2000年前后的750千瓦已经提升到目前的3兆瓦左右,海上风电单机容量达到了15兆瓦。光伏也实现了从多晶到单晶,电池效率持续提升,量产的单晶电池转化效率达到了23.1%,电池转化效率多次刷新了世界的记录。

4.形成了完备的全产业链,集成制造体系

风电也好、光伏也好,在全球的整个产业链当中的竞争优势已经是十分明显。我们国家的光伏的各个环节的全球市场占有率都超过了7成,在硅片环节更是高达96%,在组件环节达到了76%,全球排名前十的光伏制造企业当中,我们国家也都占到了7家以上。全球十大风机制造企业里边,我们国家占到了6家,所以去年在全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总书记讲到去年经济工作成绩的时候,特别强调风电、光伏产业国际竞争优势凸显,这也是我们引以为豪的一个事。

5.开发利用规模经济性能不断提升

新能源开发利用的成本在不断下降,以光伏为例,目前的单位千瓦的造价在4000元左右,只有2010年的20%,上网电价也从2008年一度光伏电价4块钱左右,到现在只有3毛钱,降幅超过了90%。从去年开始,我们国家的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全部实现了平价,摆脱了补贴依赖,进入了平价发展阶段。

6.可再生能源政策体系也日益完善

现在已经形成了以可再生能源法为基础,以战略规划、产业政策、标准体系和监管规则体系完备的一套可再生能源的政策体系。

三、推动“十四五”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的相关情况

“十四五”应该说是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刚才前面几位领导也都讲了。2020年的9月,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来,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实现碳中和,也就是所谓“双碳”目标。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能源发展新的根本的遵循。

在今年1月24日,中央政治局第36次集体学习中间,总书记进一步强调,在实现双碳目标的过程当中,要处理好四对关系:一是发展和减排的关系,二是整体和局部的关系,三是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关系,四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特别强调要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传统能源逐步退出必须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础上。

要加大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要把促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有序发展光能源、硅能源、氢能源、可再生能源,加快发展有规模、有效益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等新能源,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

总书记这些论述、这些讲话,为我们下一步,尤其是“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也提供了根本的发展遵循。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将进入新发展阶段。新发展阶段有四个鲜明的特征:

一是大规模发展。在“十三五”跨越式发展基础上,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要进一步提高。

二是高比例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将由电力消费增量的补充转变成增量的主体,在整个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将不断提升。

三是市场化发展。以前国家给予了新能源很多的补贴政策,从去年开始,我们实现了无补贴,在今后一段市场化的发展将成为新能源发展的主要发展方式。

四是高质量发展。既要实现大规模的开发,同时也要高水平的消纳,保证整个电力的安全可靠供应。所以可再生能源将进一步引领能源生产消费革命的主流方向,将成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主导作用和主力支撑。

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将达到20%左右。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将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的占比将超过50%,这里面主要是增量占比,因为现在总量占比还达不到,但是在整个“十四五”的能源消费增量中,可再生能源的占比将达到50%。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的年发电量将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也就是说在“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当中的占比也要超过50%,其中风电、太阳能的发电量将在“十三五”末的基础上实现翻番,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占全社会用电的权重将从“十三五”18%的基础上达到33%,非水的消纳权重将达到18%。

“十四五”期间,我们将可再生能源发展将坚持以高质量跃升发展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坚持六个并举: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陆上与海上并举、就地消纳与外送消纳并举、单品种开发与多品种互补并举、单一场景与综合场景并举、发电利用与非电利用并举,促进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市场化发展,有效支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建设。

发展方式有四个:以区域布局优化发展、以重大基地支撑发展、以示范工程引领发展、以行动计划落实发展。

在以区域布局优化发展方面,对全国各个地区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有一个明确的定位,“三北”地区优化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开发。在西南地区将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开发。在中东南部地区重点推动风电和光伏就地、就近开发。在东部沿海地区积极推进海上风电的集群化开发。

重大基地支撑发展主要有几个任务:

把沙漠、戈壁、荒漠地区的大型风光电基地的开发建设作为“十四五”新能源发展的重中之重,全力推动、加大力度规划建设新能源,以沙漠、戈壁、荒漠为基地作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目前我们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光电基地装机规模大概1亿千瓦(9705万千瓦),第一批基地现在已经全部开工建设,第二批的基地项目清单已经印发,正在抓紧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目前正在组织谋划第三批基地项目。

在“十四五”期间,我们规划建设七大陆上新能源基地,包括新疆可再生能源基地、黄河上游可再生能源基地、河西走廊可再生能源基地、黄河几字湾可再生能源基地、松辽可再生能源基地、冀北可再生能源基地、黄河中下游绿色能源廊道可再生能源基地等。

新疆可再生能源基地,涵盖了南疆、北疆、东疆,主要是本地消纳和外送消纳相结合。

黄河上游可再生能源基地,主要以外送消纳为主,黄河上游主要在青海,包括青海的海南州、海西州。

河西走廊可再生能源基地,主要以外送消纳为主,主要分布在甘肃的酒泉、嘉峪关、金昌、武威、张掖。

黄河几字湾可再生能源基地,主要以外送消纳为主,这个主要分布在蒙西、宁夏、陇东、陕北,是“十四五”,尤其是沙漠、戈壁、荒漠相关建设的一个重中之重,也是主阵地、主战场。

黄河中下游,主要是分布在山东、河南沿黄河地带,主要是以就地消纳为主。

冀北可再生能源基地,主要分布在河北的张家口、承德、内蒙古的乌兰察布—锡蒙,主要以本地消纳和外送消纳相结合。

松辽可再生能源基地,是以区内消纳为主,直流外送为辅,主要分布在东北的黑吉辽三省的西部、蒙东(内蒙古东部的东部)。

规划建设两个水风光的综合开发基地,云贵川、藏东南,主要是依托西南的水电基地,然后推动水风光的联合开发运行。

五大海上风电基地,主要是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和北部湾,在这五个地方要规划建设千万千瓦级的海上风电集群化基地,实现集中连片开发。预计到2025年新增并网的海上风电在五大基地将超过两千万千瓦,新增开工规模将超过四千万千瓦。

这是以重大基地来支撑发展。

以示范工程引领发展。将在“十四五”期间,谋划开展一批示范工程建设,示范工程里边主要有三大类:

1)技术创新示范。主要开展深远还风电、新型高效电池、光伏户外认证、地热能发电、中深层地热供暖。

2)开发建设示范。主要包括光伏治沙、光伏廊道,深远海海上风电平价、海上能源岛、海上风电与海洋油气田深度融合发展,生物天然气示范、生物质发电市场化示范、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利用、中小型抽水蓄能的示范。

3)高比例应用示范。主要包括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示范、绿色能源示范县、村镇新能源微能网示范、农村能源革命试点示范。

这是我们在“十四五”准备开展的一些示范,通过这些示范工程来引领发展。

以行动计划来落实发展。我们在“十四五”里边将开展九类行动计划,这九大行动计划包括城镇屋顶光伏行动、“光伏+”综合利用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新能源电站升级改造行动,新能源电站升级改造行动就是把原来旧的风电场和旧的光伏电站,在技术发展进步以后用新的技术、新的装备来替代,这样在原有的程度上能够实现更大规模的开发利用,装机的规模将进一步增加。

抽水蓄能的资源调查行动,已经制定发布了新一轮的《中长期的抽水蓄能发展规划》,到2030年规划抽水蓄能的装机规模将达到1.2亿千瓦。可再生能源规模化供热行动,重点是以生物质和地热为主体。乡村能源站行动、农村电网巩固提升行动。

为了保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我们还将进一步完善政策机制,为可再生能源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要深化可再生能源行业的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二是要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强化消纳责任权重引导,加强消纳责任权重评价考核,建立健全消纳长效机制。

三是要完善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发展机制,健全开发管理机制,完善全额保障收购制度,完善价格行动机制和补偿机制,构建市场交易机制。

四是建立健全绿色能源消费机制,主要是完善绿色电力证书制度,今后绿色电力证书将成为消费可再生能源主要的依据和证明,也是扩大可再生能源消纳的一个有效的手段,我们准备近期起草完善绿色电力证书制度来引导社会积极的更加广泛的消费绿色能源。

在政策与机制方面还要与相关部门配合,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金融体系,完善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和服务体系,要加强对可再生能源的财政政策支持,会同相关单位、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土地和环境的支持保障。

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和服务,主要是要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和气象部门做好水风光资源的评估开发。土地保障,主要是跟自然资源部门,因为风和光的特点决定它对土地的依赖很大。

某种意义上来讲,新能源就是一个农场,传统能源是个工厂,对土地的需求、对土地的依赖,就要有相关的土地政策保障新能源用地的需求。绿色金融的支持,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现在非技术成本在新能源发展中间占到很大的比例,技术成本在下降,但是非技术成本如果不能够有一个比较好的金融环境,将会影响到新能源成本的下降和经济性的实现,所以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金融消费、绿色金融体系,鼓励社会资本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建设发展。

今年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里面从七个方面提出了21项具体的政策措施,我们下一步将会同行业各方面的力量抓好政策的落实,为整个新能源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为推动实现双碳目标作出可再生能源、新能源行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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