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大背景下,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认为,我国CCUS示范项目整体规模较小且运行成本高,急需政策支持。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孔凡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我国CCUS项目整体处于工业示范阶段,仅靠企业自身驱动,短时间内难以实现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建议加大CCUS技术研发应用和产业化发展政策支持。一是尽快把CCUS纳入碳交易市场,明确企业的碳排放权和碳交易价格,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收益。二是将CCUS纳入国家重大低碳技术范畴,探索设立CCUS技术专项扶持资金。三是参考新能源产业发展路径,制定相关财税优惠政策,推动CCUS规模化部署和商业化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首席顾问刘红光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CCUS技术是我国化石能源低碳利用的重要技术路径。他建议建立CCUS示范项目发展基金,加快技术研发,尤其是对于海上CCUS示范项目建设给予更大的直接财政支持;建立并完善CCUS财税支持政策,给予CCUS项目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优惠,更新《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将CCUS产业链专用设备纳入优惠范围;完善CCUS商业化模式,推动CCUS进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调动企业积极参与。此外,他还建议有关部门建立CCUS项目地方审批与监管体系,为即将开展的大规模示范项目创造有利条件。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董事长、党组书记马永生就“加快CCUS产业链发展”提交了提案。他表示,我国CCUS正处于工业化示范阶段,与国际整体发展水平相当,但部分关键技术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不同地区陆上封存潜力差异较大,且成本较高,急需加快发展步伐,形成有效的产业化规模化经济利用。为此,他提出要加强CCUS产业顶层设计,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CCUS产业链示范及商业化应用,加快CCUS管网规划布局和集群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财税激励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天津市委会副主委蔡庆锋提交了“建议探索制定我国CCUS产业税收优惠和补贴激励政策”提案。“要在碳中和目标下,充分考虑产业格局和重点排放行业的排放路径,重点从减排需求出发,研判不同行业的碳捕集与封存和直接空气捕集的技术减排贡献,有针对性地出台CCUS鼓励政策。”在蔡庆锋看来,要允许发电、钢铁、水泥、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对提高采收率(EOR)、地质封存项目提供税收抵扣,按照捕获与封存的碳氧化物数量计算一个抵免额,允许纳税人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中进行抵免。同时,要确定价格保证机制,适时调整市场价格和合同价格的波动。鉴于CCUS项目所需设备专业性强,前期投资大,他建议可对促进开展大规模的CCUS示范与产业化集群建设相关的装置设备采购和改造升级予以专项资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