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工信厅发布《关于同意江西吉水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扩容的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江西省化工行业规范化管理办法》(赣工信规字〔2025〕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经所在设区市人民政府初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水利厅等6部门共同审核,江西吉水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扩容有关要求,化工园区竞争力达到《化工园区竞争力评价导则(HG/T6312-2024)所列的二级水平,同意其扩容。本次扩容区域面积为59.61公顷,共分4个片区。
通知明确,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批准扩容的认定化工园区应在2年内申请复核,通过复核前,扩容区域内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不得投产(含试生产)。2年内未申请复核或复核未通过的,限期1年整改;整改逾期仍未通过复核的,本次扩容终止”。
通知要求,吉安市政府要督促指导化工园区发挥在行业发展中的主阵地作用,按照产业政策、安全和应急、环境保护等有关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完善配套设施,优化产业结构,推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化工产业链,持续提升化工园区竞争力和智慧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