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电力工程局有限公司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的中国能源联合体正式宣布,已与沙特 ACWA 电力公司、沙特公共投资基金(PIF)及沙特阿美电力公司(SAPCO)联合成立的项目公司签署三项大型可再生能源项目 EPC 合同,总合同额达27.45亿美元。
此次签约的三大项目是沙特可再生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第五阶段的 1GW 沙克拉(Shaqra)风电项目、2GW 斯塔拉(Starah)风电项目,以及第六阶段的2GW胡利斯(Khulis)光伏电站项目。根据合同约定,中国能源联合体将承担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核心工作,涵盖设计、采购、制造、安装、施工及调试等全流程服务。
从项目细节来看,沙克拉和斯塔拉风电项目均位于沙特中部地区,装机容量分别为1000兆瓦和2000兆瓦;胡利斯光伏项目则坐落于麦加地区,装机容量达2000兆瓦。工期安排上,沙克拉风电项目与胡利斯光伏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26个月,斯塔拉风电项目因规模更大,建设周期设定为30个月。
据披露,这三大项目建成后,在运营首25年内预计可累计发电5692.86亿千瓦时,相当于每年减少约224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总减排量将达5.6亿吨,对沙特实现低碳转型目标、优化能源结构具有重要意义。值得一提的是,斯塔拉与沙克拉风电项目的风机设备将由中国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彰显了<>中国新能源产业链的技术实力与供应链优势。
此前,沙特曾宣布总额83亿美元、总装机15000兆瓦的太阳能与风能项目招标结果,此次中国能源联合体中标的项目正是该战略框架下的关键落地项目。作为中东地区可再生能源市场的标杆性工程,三大项目的实施不仅将深化中沙在清洁能源领域的合作,也为中国新能源技术与标准 “走出去” 提供了重要实践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