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LSHGS2607-WZ024(2)-WZSYGS677-B110500T1235116-348
本招标项目塑料热稳定剂 0215A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塑料热稳定剂 0215A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1项目概况:吉化公司揭阳分公司塑料热稳定剂 0215A预测计划,数量720吨,适用于ABS装置,用作抗氧剂,以间歇添加方式加入到ABS聚合单元对应的系统中。
2.2招标范围:吉化公司揭阳分公司塑料热稳定剂 0215A预测计划,数量720吨,拟签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12月框架协议 。
2.3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9459360.00元(含税)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开标之日的三个工作日前,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重新制定并发布最高投标限价 。
2.4交货地点:揭阳市大南海石化工业园。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12月,按工厂需求送货。
2.6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7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标段:吉林石化公司26K委托公开招标塑料热稳定剂0215A采购
招标标的物及标段划分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8质量保证期: 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
2.9报价方式及组成: 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所有费用 。
2.10、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 中标人标的物到货后,检验分析或小试评价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收、退货或终止合同;中标人须提供技术规格书要求量的标的物,由招标人在装置正常工况条件下进行工业评价,评价不合格不予结算,同时终止合同;如对招标人装置造成影响,中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工业评价合格的货到验收合格后,根据买方实际领用量办理入账后,次月起60日内付本次货款的90%,质量保证期满支付10%量保证金。
2.11、调价机制:在框架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遇市场价格变动幅度超过±5%时,双方协商调整价格。调整价格时需提供开标日前后15日内的的原料进项发票(销售方为制造商),提供的发票数量需与实际供货量相符。
2.12、其他要求:
2.12.1本次投标产品为使用单位框架协议产品,签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12月代储代销协议,投标人须接受吉林石化公司合同或框架协议文本。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如果本标的物由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发布新的一级物资集中采购、专业协同采购、区域协同采购、电商采购、项目集中采购共享等新采购结果后,将按集团公司公告或专项工作要求,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如果涉及标的物使用的生产装置技术更新、工艺变更或生产调整等,也将视情况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卖方承认在本协议签订前已充分知悉存在上述提前终止协议可能性,保证不因提前终止协议追究买方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2.12.2包装物及运输要求:回收,采用专用汽车槽车运输,装置满负荷生产时须保证每月送货不低于160吨。供应量、供应频次以招标人实际生产负荷需求为准。
2.12.3运输方式:公路运输,运输车辆符合安全运输规定。
2.12.4中标人在办理供应商准入,或者准入备案,或者产品增项时,需提供有效期限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日常需要由中标人(制造商)及时更新云梦泽系统所附的有效期限内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
3.1投标人应为该品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1)业绩期限: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3个周期年内。
(2)业绩范围:中国境内用户企业连续使用一年以上的业绩。(依据业绩证明材料确认)。
(3)业绩数量:至少1份,同一用户企业内的业绩视为1份。
(4)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供货合同复印件、与供货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与供货合同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发票(不限张数)中产品的数量应不少于供货合同中的产品数量的30%,发票中的信息应满足查验需要。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由用户企业出具。业绩证明材料中应有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应有使用装置名称及生产能力、使用时间、使用数量,应有体现产品性能作用、使用效果等方面的内容,应加盖用户企业主管部门公章,应有用户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及联系方式且可核实。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4.4投标人未在云梦泽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3.4.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及《吉林石化公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受到集团公司级或吉林石化公司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惩戒。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
3.6.1投标人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6.2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
3.6.3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4.1 本项目在云梦泽智慧平台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2026年9月9日23:59{文件获取结束时间}期间,点击【参与】,完成项目标段的投标登记。
云梦泽平台完成投标登记后,须登录中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s://www2.cnpcbidding.com/)完成标书费支付,具操作方式见附件“招标费用支付操作指南(财税银)”。
注意:投标报名与支付标书费为两个独立平台,标书费付款支持个人账户汇款。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 200 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 招标文件下载: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参与并支付标书费后,登录并刷新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在“标段工作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4.4 本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CA完成投标工作,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投标,CA办理网址:https://online.bjca.org.cn/v2/#/?channelId=PT1nTXljVE13QVRN#reloaded(具体操作详见云梦泽智慧平台>通知公告>操作说明中的“CA证书办理手册”的相关章节,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电话:4009197888)
4.5 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s://www2.cnpcbidding.com/)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 2026-09-15 09: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见云梦泽用户操作手册(投标端):
① 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请确保完成企业证书办理、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具体可参考操作手册中制作投标文件的相关章节)。
②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需自行承担结果。
5.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云梦泽智慧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CNY): 185000.00元。投标保证金按项目收取(如投标多个标包,可任选一个标包支付一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险;
(2)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帐户单独汇出,账户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投标保证金支付途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电汇或保险)均通过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的递交,具体操作见附件“招标费用支付操作指南(云梦泽)”。
(4)保证金递交成功后,投标人可使用电汇保证金或支付保险的汇款凭证作为保证金递交依据。
(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在投标文件里提供银行出具的或投标人自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梦泽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梦泽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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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9号 联 系 人:范钰 电 话:0432-63989938 电子邮件: jh_fanyu@petro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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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东北分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联 系 人:富丹、郑卓 电 话(标书售卖、发票和保证金等事宜): 63900093 电 话(异议受理电话):0432-63900093 电子邮件:jh_zhengzhuo@petro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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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