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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齐鲁分公司鲁油鲁炼转型升级技术改造(炼油部分)机械泵入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2026-08-21 09: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齐鲁分公司鲁油鲁炼转型升级技术改造(炼油部分)机械泵入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PHB100 3% 10000L 水轮机驱动 304 立式(招标编号:NZZ260825-3603-133534)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机械泵入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PHB100 3% 10000L 水轮机驱动 304 立式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齐鲁分公司鲁油鲁炼转型升级技术改造(炼油部分)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机械泵入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PHB100 3% 10000L 水轮机驱动 304 立式 1.000
2 机械泵入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PHB100 3% 10000L 水轮机驱动 304 立式 1.000
3 机械泵入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PHB100 3% 10000L 水轮机驱动 304 立式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须为机械泵入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生产商。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与认证证书,报告参数须覆盖投标产品流量范围。(3)投标人应具备厂房(仓库)并进行实际控制,自有厂房(仓库)的提供产权证明文件;租赁厂房(仓库)的出具近2年的租赁合同、相关租赁资金往来证明(应包含对应的投标人银行流水信息)。

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这三个表复印件上数据必须清晰可读,逐页加盖审计单位印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2023年1月以来(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至少2套机械泵入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生产和供货业绩,并需提供证明(包含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发票扫描件等)。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投标人应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置到位,配备专职的生产运营、加工焊接、组装成套、水压试验、防腐喷漆、质量管控、安全管理、原材料检测、仓库管理、财务人员,提供组织机构、人员清单、人员对应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本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至少应涵盖开标前一个年度。(6)因设计裕量或变更及生产计划的变更与取消时,供应商应及时回收买方的工程余料和积压及其他原因产生的使用余料和积压,余料和积压应具备未经使用、质量完好、资料齐全、存储规范的回收条件,回购价格为原价回购,如供应商不进行回购则买方有权终止框架协议。买方对有缺损的物资有回购要求,或其他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回购事宜。投标人需完全承诺上述回购条款,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7)投标人依法合规经营,投标人自身、母公司、下属分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招标人往来业务中,未处于被 纪检或执法部门调查期间、未发生过廉洁从业问题;参与本标投 标及后续经营销售人员未处于被纪检或执法部门调查期间、未发 生过廉洁从业问题。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加 盖公章的承诺书。(8)投标人供货或制造的产品未因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产品质量问题被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通报停用过,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无偏离。(2)投标人必须自有电磁流量计、电动试压泵、柴油机泵组、数控车床、数控加工中心、激光切割机、静电喷涂设备等制造检验设备,提供设备现场作业图片(需带有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以上的地点经纬度)、购置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8月21日9时0分 至 2026年8月26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3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9月3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证书、资质和发票的真实性进行核验,请投标人诚信投标。 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3.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的操作手册(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引),如有操作问题请咨询系统客服95388转5。 4.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内容。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要求进行明确响应并提供实质性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模板仅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把关负责。 5.如放弃投标,建议在领购招标文件后3日内在系统中点击【放弃投标】按钮进入放弃投标填写页面,可以选择“是否退保证金”,如选择“是”则系统自动创建退款数据,如选择“否”则不自动触发退款。填写完成后可预览填写信息,点击【下一步】系统自动生成放弃投标函,扫码签章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放弃函发出。 6.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澄清、对招标文件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请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澄清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对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8.根据《招标投标诚信管理细则》要求,招标机构对以下行为计入“投标信用评价”,并在后续招标评标中予以体现。 (1)未按规定提交放弃函且不参与投标,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 (2)不按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联系人: 石洪 联系人: 屈刚

电   话: 0533-7582062 电   话: 0533-7582941

电子邮件: shih.ql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qugang2.qls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8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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