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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2026年通用仪器仪表等框架协议软管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2026-08-07 09:5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然气分公司2026年通用仪器仪表等框架协议软管\3090500059(招标编号:NZZ260804-3833-129954)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软管\3090500059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天然气分公司2026年通用仪器仪表等框架协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软管\390500031 10.000
2 软管\3090500059 10.000
3 直通球阀\双卡套/1/8"O.D-双卡套/1/8"O.D 3000psi 316/316 5.000
4 针型阀\双卡套/1/4"O.D 双卡套/1/4"O.D CL3000 316L/316 5.000
5 针型阀\双卡套/1/8"O.D 双卡套/1/8"O.D 3000psi 316/316 5.000
6 滤芯\3010701077 5.000
7 直通球阀\双卡套/1/4"O.D-双卡套/1/4"O.D 3000psi 316L/316 5.000
8 温湿度计\-10-60℃ 湿度0-100% 0.1级 5.000
9 减压阀\3600psi 0-500psi 316L NPT1/4"-NPT1/4" 5.000
10 卡套式过滤器\PN:SS-2F-7 5.000
11 环境空气综合采样器\80-120 L/min 分辨率0.1 L/min 水平震荡器、酸化吹气装置 4.000
12 防爆手持终端\4GB 64GB 10.1" 5G全网通/北斗定位 3.000
13 超声波测厚仪\接触式 1-300mm 0.1mm 3.000
14 电导率仪\便携式 0.1uS/cm ±1% 2.000
15 露点仪\-50-30℃ 0.1℃ 2.000
16 烟气湿度仪\0-40% ±1% 不防爆 2.000
17 便携式高温型总烃分析仪\0-100000ppm 100ppb 不防爆 保护箱+样品过滤+自动量程范围调节+自动点火+熄火保护 1.000
18 COD消解器\16孔 室温-320℃ 1.000
19 在线激光气体分析仪\0-5%Vol 1% 本安隔爆型 机柜+校准单元 1.000
20 地下管线探测仪\16Hz-200KHz 1.000
21 在线硫化氢分析仪\0-100ppm 3% 隔爆型 1.000
22 马弗炉\300×200×120mm 300-1000℃ 1.000
23 超声波清洗机\6L 1.000
24 微量氧分析仪\便携式 0.001ppm ±1% 1.000
25 气体流量计\G6691A 1.000
26 防爆相机\2400万像素以上 18-55mm LED闪光灯 1.000
27 高温热风循环烘箱\270L 室温-300℃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3)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4)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商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3.1.5 其他要求。

(1)本次投标接受生产商、代理商投标。生产商必须为便携式露点分析仪、便携式硫化氢分析仪、便携式总烃分析仪其中之一的设备生产商,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便携式露点分析仪、便携式硫化氢分析仪、便携式总烃分析仪其中之一的厂家或一级代理/办事处的正规途径的产品授权书,其余设备(不含配件)必须提供说明书、厂家或一级代理/办事处的许可或原厂承诺或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承诺提供官方售后服务。(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明设备的生产商和货源地。所代理设备的技术标书必须有制造商代表签字。对于进口产品,投标人必须承诺在中标后发货前提供最终产品的制造商产品原产地证书。(3)要求的设备技术参数为必须满足项。投标人对技术参数有任何偏离,应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表”中全部列出,在附表:技术参数对照表中,必须逐条列出技术规格书中标星指标和所供设备的对应技术参数,不允许出现负偏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8月7日9时0分 至 2026年8月12日17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南京招标中心,联系人江燕青。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18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8月18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证书、资质和发票的真实性进行核验,请投标人诚信投标。 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3.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的操作手册(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引),如有操作问题请咨询系统客服95388转5。 4.领购招标文件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领购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特殊情况除外,以系统状态为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后方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重新招标项目的保证金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正常支付。 5.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内容。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要求进行明确响应并提供实质性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模板仅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把关负责。 6.如放弃投标,建议在领购招标文件后3日内在系统中点击【放弃投标】按钮进入放弃投标填写页面,可以选择“是否退保证金”,如选择“是”则系统自动创建退款数据,如选择“否”则不自动触发退款。填写完成后可预览填写信息,点击【下一步】系统自动生成放弃投标函,扫码签章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放弃函发出。 7.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澄清、对招标文件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请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澄清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对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9.保证金递交说明: (1)为缓解投标人的资金压力,投标保证金可通过够买投标险来降低资金成本。投标保证金保险,是保险公司对投标人投标行为的一种保证担保方式。投标企业可使用投标保证金保险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二者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登录电招平台,选择缴纳投标保证金模块,点击并选择“易保险电子保单”,按照流程操作,收到缴费通知,即通过核保。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同投标文件上传至电招平台即可。 (2)若通过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务必提前邮件和招标联系人沟通确认并在系统中填写保函信息,同时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对保函的要求。保函受益人应为: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保函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当面递交。 (3)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系统显示投标保证金实际支付金额;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和保证金保险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以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 10.根据《招标投标诚信管理细则》要求,招标机构对以下行为计入“投标信用评价”,并在后续招标评标中予以体现。 (1)未在规定时间之前缴纳中标服务费欠款的; (2)未按规定提交放弃函且不参与投标,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 (3)不按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11.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或拨打南京招标中心咨询电话025-8648613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招标中心

联系人: 梁瑜臣 联系人: 江燕青

电   话: 0531-81215760 电   话: 02586486179(若电话未通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liangyc723.trqi@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jiangyq@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8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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