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化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等项目玻璃板液位计框架协议招标采购方案玻璃板液位计(招标编号:NZZ260731-3807-129586)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玻璃板液位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中国石化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等项目玻璃板液位计框架协议招标采购方案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玻璃板液位计 | 1.000 | 件 |
| 2 | 物位仪表附件 | 1.000 | 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1.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制造商。投标人出具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3)2.投标人电子式产品必须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监委)授权的防爆电气产品检测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符合中国国家防爆标准要求(GB T 3836)),且证书在有效期内。(4)3.投标人提供加工的锻件法兰应具备许可项目品种为锻制法兰机械加工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TS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该工序外协,应提供和上述要求相同的外协单位TS证书及外协合作协议。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4.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石油化工装置或同类工况投标产品以下供货业绩: (1)数量超过100台招标产品的单笔订单业绩至少一份或数量超过50台招标产品的单笔订单业绩至少两份。 (2)单笔订单数量超过5台压力不低于CL600温度不低于250℃且带照明带云母防护的双色玻璃液位计/双色水位计业绩至少1份。 提供一次性供货合同或订单的清晰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发票进行验证,发票开票时间需在2026年之前)。提供供货合同/订单的签字页、供货清单、发票等证明文件复印件(仅接受通过系统验证的发票,不需要提供发票复印件),代理商的业绩视同投标人业绩,需同时提供相应代理商授权文件。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有虚假信息或买方无法核实,其业绩将被否决。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技术报价模板有效投标项95%以上的报价能力,即反映其至少能生产具有本次招标所需要的95%以上产品。提供官方样本或说明书。(2)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中标后,在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执行石家庄炼化数字化交付执行细则,数字化交付以买方最新版为准,不满足版本要求的需增减相关交付物;在交付期间发现涉及其他数字化交付要求的需补齐对应交付物;设备交付后2个月内完成数字化交付。模型深度为L3及以上,允许保密信息脱敏。凡涉及到提供P&ID的,均需提供智能P&ID,具体详见技术附件:石家庄炼化数字化交付执行细则。(3)投标人投标文件与卖方技术报价书内容规定以及仪表规格书、仪表数据表的要求有偏差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偏差表中逐一列出。对于偏差表的每个偏差项,卖方必须注明买方可接受的替代方案。卖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未列在偏差项中的内容视为完全满足本询价书要求。(4)投标人须对《石家庄炼化绿色转型发展项目玻璃板液位计框架协议采购技术要求》中所有标注“★”的条款项逐条做出响应,任何1项“★”条款不满足,将导致投标被否决。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7月15日8时15分 至 2026年7月21日8时15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购买。收款账号:13001615508050500485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油厂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28日13时45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7月28日13时45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联系人: 李延浩 联系人: 张宝强
电 话: 13703397110 电 话: 13933074437
电子邮件: liyh.sjl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zhangbq.sjl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7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