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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双金属温度计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2026-07-09 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双金属温度计(招标编号:NZZ260717-3801-129101)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双金属温度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双金属温度计 1.000
2 电接点温度计 1.000
3 压力式温度计 1.000
4 温度仪表附件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石油化工装置或同类工况投标产品供货业绩,含与标的物一致的单笔合同不少于12万元,或者同一个工程项目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允许同一个项目多个合同),提供供货合同/订单的签字页、供货清单、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及技术附件,合同签署日期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有虚假信息或买方无法核实,其业绩将被否决。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整台设备研发、生产和组装、检测能力,不允许贴牌)。投标人必须是相关证书持有人,或者是证书持有人的母公司、子(分)公司,或者与证书持有人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投标人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总公司和分公司,或者隶属于同一总公司的不同分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参加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3)投标人提供加工的锻件法兰应具备许可项目品种为“压力管道法兰(钢刺锻造法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TS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该工序外协,应提供和上述要求相同的外协单位TS证书及外协合作协议。(4)投标人须提供数控枪钻机(整体钻孔设备,加工深度至少1米)的购置合同复印件和带经纬度的设备照片,提供套管振动频率计算书至少5份,并提供现场人员利用计算软件计算振动频率的现场操作照片(含GPS数据)和软件版本号的截图。(5)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在官方网站或样本中可查,并提供招标要求的相关资质文件。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为特殊定制产品,还须提供相关业绩及用户使用报告。(6)投标人必须满足技术报价模板有效投标项95%以上的报价能力,即反映其至少能生产具有本次招标所需要的95%以上产品。提供纸质样本或说明书(官网可查)。(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质量完好、资料齐全的工程余料在项目结束后6个月以内的,按照100%的比例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ERP系统移动平均价格;超过6个月以上或者买方对有缺损的物资有回购要求,或其他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回购事宜。投标人需完全承诺上述回购条款。(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中标后,在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执行石家庄炼化数字化交付执行细则,数字化交付以买方最新版为准,不满足版本要求的需增减相关交付物;在交付期间发现涉及其他数字化交付要求的需补齐对应交付物;设备交付后2个月内完成数字化交付。模型深度为L3及以上,允许保密信息脱敏。凡涉及到提供P&ID的,均需提供智能P&ID,具体详见技术附件:石家庄炼化数字化交付执行细则。(9)投标人投标文件与卖方技术报价书内容规定以及仪表规格书、仪表数据表的要求有偏差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偏差表中逐一列出。对于偏差表的每个偏差项,卖方必须注明买方可接受的替代方案。卖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未列在偏差项中的内容视为完全满足本询价书要求。(10)投标人须对《石家庄炼化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双金属温度计框架协议采购技术要求》中所有标注“★”的条款项逐条做出响应,任何1项“★”条款不满足,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按招标文件要求提报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附件《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7月8日15时15分 至 2026年7月14日13时45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购买。收款账号:13001615508050500485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油厂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21日13时45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7月21日13时45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联系人: 李延浩 联系人: 张宝强

电   话: 0311-80861252 电   话: 13933074437

电子邮件: liyh.sjl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zhangbq.sjl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7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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