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沸点高凝固点热敏物料分离提纯技术研究结晶分离实验装置\316 0-100L/次(招标编号:NWZ260510-3833-120120)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结晶分离实验装置\316 0-100L/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高沸点高凝固点热敏物料分离提纯技术研究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结晶分离实验装置\316 0-100L/次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4)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产商招标。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5年在国内具有至少3项结晶类装置或化工实验设备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及发票。(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1.5 其他要求。
(1)所有设备出厂前都要进行单台检验,联机试车;设备出厂前要进行水压、气密试验,需方有权在供方现场参与相关试验。(出具承诺书)(2)投标方需承诺供货装置投入使用后,供货装置实际使用效果必须达到技术要求,实验过程中产出符合技术要求的合格产品。如实验过程中发现个别设备实际使用效果达不到技术要求,投标方必须进行详细设计改进,并免费进行装置整改,整改所需一切费用不再另外收费。(出具承诺书)(3)投标方承诺本次采购的DCPDDO结晶分离装置符合设计技术规格要求,负责其与现场公用工程(水、电、气等)的现场对接,装置的安装、调试等均由投标方免费承担。(出具承诺书)(4)投标人承诺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半月内交货。(出具承诺书)(5)投标人承诺遵守本次采购的DCPDDO结晶分离装置买方提供的工艺设计及其他约定技术内容的保密要求。(出具承诺书)(6)投标人承诺遵守不得擅自基于DCPDDO结晶分离装置买方提供的工艺设计及其他约定技术内容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若产生知识产权则买方具有100%比例的所有权及收益权。(出具承诺书)(7)投标人依据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出具符合技术要求的PID工艺流程图。(8)投标人承诺所有设备要求满足防爆等级ExDⅡCT4。(出具承诺书)(9)该装置由结晶系统、重结晶系统、干燥系统及公用工程系统等部分组成。装置关键设计参数如下: (1)结晶釜:容积200L,温度10-120℃(可设定),压力≤0.5MPaG,带搅拌、搅拌速度20-300 r/min(可调)。 (2)重结晶釜:容积150L,温度10-120℃(可设定),压力≤0.5MPaG,带搅拌、搅拌速度20-300 r/min(可调),带釜内气相氧含量检测。 (3)过滤器:离心式,滤饼含湿率≤3%,最大滤饼量100L,可实现进料、离心过滤、固/液出料等全过程封闭操作。 (4)干燥器:有效容积 100L,转速0-50rpm(变频),含湿率:≤0.1%,可实现封闭进料。 (5)DCPDDO产品纯度>99%。 (6)装置控制精度:0.1%。(10)资格审查条件如与本标PDF附件有不一致之处,以资格审查条件为准。(11)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项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并承诺。★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不满足累计达到3项(不含)以上,否决投标;普通条款或普通条款与加注三角符号(“▲”)的条款累计超过5项时,否决投标。招标文件中*项与★项等同,△项与▲项等同。(12)本标要求的所有承诺书,均须由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视为有效。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4月29日16时0分 至 2026年5月9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天津招标中心,联系人张子帅。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22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5月22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6年5月12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招标中心
联系人: 赵克品 联系人: 张子帅
电 话: 15822127609 电 话: 022-58068926
电子邮件: zhaokepin.tj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hangzs@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4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