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2号EVA装置设计采购施工(BEPC)总承包项目安防控制系统(招标编号:NWZ260507-3431-119143) , 招标人为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安防控制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2号EVA装置设计采购施工(BEPC)总承包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安防控制系统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无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不计入)。3.1.5 其他要求。
(1)卖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并签字盖章):负责所有本系统室内设备柜、箱内端子的接线工作,其余部位负责指导施工单元接线。(2)卖方提供的各类安防系统及设备的所有电气和电子部件必须适合现场环境条件和爆 炸危险环境条件。爆炸危险环境下使用的产品必须具有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规定防爆 等级的防爆合格证书。(3)卖方必须取得所投主要产品(电视监视系统、无线通信系统、扩音对讲系统)的原厂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并签字盖章),授权书有限期应到本项目结束为止。(4)卖方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通信系统及设备的最新选型样本,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须在 选型样本中体现,并提供通信系统及设备的详细技术规格及功能说明。(5)卖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并签字盖章):电视监视系统应接入中科炼化原有视频监控平台,并保证完全兼容。(6)卖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并签字盖章):无线通信终端设备应能无缝接入中科炼化原有无线通信系统,并提供永久接入授权。(7)卖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并签字盖章):扩音对讲系统、终端设备应能无缝接入中科炼化原有扩音对讲系统,可全厂组网呼叫。(8)卖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并签字盖章):门禁系统、终端设备应能无缝接入中科炼化原有门禁系统平台。(9)卖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并签字盖章):负责系统的开通调试工作,在系统调试前对施工单位安装的电缆、导线进行复查测试,并出具书面报告。当施工单位安装的电缆、导线及设备不符合系统要求时卖方有权不进行调试开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和采 购部门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如未提出疑义开始调试后出现的问题由卖方负责解决。(10)卖方投标文件与本请购文件有偏差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偏差表(格式见附录三)中逐一列出。对于偏差表的每个偏差项,卖方必须注明买方可接受的替代方案。卖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未列在偏差项中的内容视为完全满足本请购文件的要求。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4月24日17时0分 至 2026年4月30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上海招标中心,联系人陈龙昊。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19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5月19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6年5月9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招标中心
联系人: 吴晨鸣 联系人: 陈龙昊
电 话: 18516059969 电 话: 021-58661350
电子邮件: wuchenming.ssec@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chenl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4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