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往复式压缩机\0~50m3/min 入口0.75MPa 出口2.5MPa/氮气(招标编号:NZZ260427-2315-119158)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往复式压缩机\0~50m3/min 入口0.75MPa 出口2.5MPa/氮气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往复式压缩机\0~50m3/min 入口0.75MPa 出口2.5MPa/氮气 | 2.000 | 台 |
| 2 | 往复式压缩机\0~50m3/min 入口0.8MPa 出口3.5MPa/净化风 | 1.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以下条款须同时满足: 1.1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1月至招标日(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在石油、化工行业与所投标机型结构相同、介质为空气、流量≥10Nm3/min 、 出口压力 ≥3.5MPaG的往复式压缩机≥2台。且至少有2台稳定运行3年及以上的业绩。 1.2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1月至招标日(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在石油、化工行业与所投标机型结构相同、介质为氮气、流量≥50Nm3/min 的往复式压缩机≥2台。且至少有2台稳定运行3年及以上的业绩。 1.3提供以上业绩的证明材料:业绩表(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工艺参数)、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提供技术协议及附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型号、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并提供用户良好运行证明及联系人、电话、签字或加盖公章;提供各方签字的试车验收报告。以上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齐全均视为无效业绩。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1.5 其他要求。
(1)氮气增加机活塞杆综合活塞力不低于6.5吨,活塞杆直径应≥63mm,提供与数据表一致的响应截图;阀孔盖是无顶丝结构,提供与投标机型一致的现场图片或结构图纸。(2)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自主编制,应体现卖方的技术响应及技术特点,不应直接以买方的招标技术文件作为卖方的报价文件。(3)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 压缩机经制造厂自有的测试平台测试合格出厂; 2) 压缩机曲轴、气缸、活塞、活塞杆、连杆、十字头、曲轴箱等关键部件在自有工厂加工,严禁外委。 3) 锻件、铸件需外协时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厂家。 4) 属于供货范围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投标人在设计、制造、安装等过程应严格执行并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遵循请购文件中其它“★”及“▲”条款的相关要求。 6)涉及到“或等同”的条款,需经书面同意。 7)提供的业绩和用户证明真实有效(能协调业绩企业允许招标人和买方在评标结束一周内到现场复核,如评标结束一周内招标人和买方不被允许到业绩现场复核或复核后与提供的业绩和用户证明不一致,将导致废标)。(4)如询价文件与以上否决项条款要求不一致时,以否决项为准。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4月25日10时35分 至 2026年4月30日10时35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购买。收款账号:13001615508050500485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油厂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9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5月9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联系人: 王孝忠 联系人: 张宝强
电 话: 13463996729 电 话: 13933074437
电子邮件: wangxz.sjl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zhangbq.sjl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4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