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普光通南巴项目部母家梁构造带须家河组产能建设项目柔性复合管框架协议柔性复合高压输送管\焊接/DN100 PN120 SY/T 6662.2(招标编号:NWZ260424-1505-117401)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柔性复合高压输送管\焊接/DN100 PN120 SY/T 6662.2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普光通南巴项目部母家梁构造带须家河组产能建设项目柔性复合管框架协议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柔性复合高压输送管\焊接/DN100 PN120 SY/T 6662.2 | 19100.000 | 米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须提供柔性复合高压输送管必要的生产设备:内管挤出机、外保护层包覆挤出机、增强层缠绕机、复合管盘卷设备、保温复合线等,须列出设备照片、铭牌及对应的设备购置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3)投标人须提供国家或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下发的压力管道元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国内最少三家最终用户(不含新产品)符合标的物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须附合同(合同至少包括首页、标的明细页、签字盖章页)及对应发票(发票总额不少于300万元,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①中标后须随货提供所供产品的具有CMA、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标的物设计压力合格检验报告,检验报告须符合SY/T666.2-2020标准,内容至少应包含:1.受压开裂稳定性;2.纵向回缩率;3.短期静水压强度试验;4.短时爆破压力;5.最小弯曲半径;6.短时循环压力;7.1000h 存活试验; 8.拉伸性能。②该标段物资管体及接头的壁厚、内径等参数严格按SY/T 6662.2-2020《石油天然气工业用非金属复合管第2部分:柔性复合高压输送管》标准执行,并根据技术规格书要求生产供应。③为满足应急处理,确保生产所需,在接到用户质量和服务要求后,投标人需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应急抢险情况下,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④投标产品要在包装、运输、无污染、可回收等方面达到环保要求,优先选用绿色、新型材料。⑤对本次标的物报价负责,如中标人低于成本价报价、竞标后无故不执行框架协议、不按采购技术规范生产供货等,对企业安全生产造成影响的,将按照供应资源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⑥满足技术规格书和交货期的要求。以上承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4月7日23时59分 至 2026年4月13日18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重庆招标中心,联系人华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2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4月28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6年4月18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1.如采用保险、保函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中标(入围)后请尽快在电招系统支付中标服务费或中标服务费预收款。 2.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为避免遗漏请尽量在平台中“提问模块”进行提问。 3.投标发票重要补充说明: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发票”,(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要求的业绩发票、设备发票、提供发票复印件、提供发票查询截图等),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操作方法请参照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引”中“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手册- 投标工具”,投标人操作完成后应自行检查,确保发票信息在投标文件具体评审项响应界面完整体现。超5年的发票也需要按招标文件“投标发票要求”所述原则上传并引用。 4.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5.对评标中出现异常报价情形的,投标人需对其投标报价进行解释,无法合理解释报价组成的投标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否决;对投标报价被确认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视为串标;对投标人分项报价相似或投标总价异常接近,无法合理解释报价组成的投标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否决。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招标中心
联系人: 周生杰 联系人: 华扬
电 话: 13458176687 电 话: 023-88930293
电子邮件: 13458176687@qq.com 电子邮件: wzhuay@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4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