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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家庄炼化绿色转型发展项目8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工程反应器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2026-01-23 09: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炼化绿色转型发展项目8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反应器\Φ4200×7500~8000×24 Q245R(招标编号:NZZ260202-2105-112245)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反应器\Φ4200×7500~8000×24 Q245R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石家庄炼化绿色转型发展项目8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板焊反应器\Φ3300×8000~8500×20 Q245R 常压 1.000
2 反应器\Φ4200×7500~8000×24 Q245R 1.000
3 反应器\Φ4200×8000~8500×24 Q245R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及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A2级及以上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扫描件。

3.1.2 财务要求。

(1)提供上一年度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报价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在2017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0日内至少5台容器(反应器或容器)业绩:材质Q245R及以上、设备直径不小于DN3300mm、厚度不小于24mm,其中至少1台设备直径不小于DN4200mm、厚度不小于24mm。以上业绩需提供相应业绩证明:包括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提供与业绩相对应的技术协议及附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材质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技术附件、合同等复印件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证明。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1)严格按照技术请购书、图纸、技术协议或附件的要求供货; 2)进度及付款方式均满足项目要求;3)承诺不转包、不分包所报价的标的物;4)严格执行业主数字化交付要求。(2)反应器整体运输至现场,投标人提供科学的物流方案。(3)为满足数字化交付需求,投标人需承诺所交付的文件必须按照招标人发布的《石家庄炼数字化交付执行细则》及相关附件执行(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4)投标人须书面承诺:1)投标人提供的本次标的物技术方案需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需列入偏差项需在标前澄清,需业主确认,以澄清后发布的内容为准,不接受未经确认偏差项。 2)进度及付款方式均满足项目要求;3)承诺不转包、不分包所报价的标的物; 4)完全响应招标人焊接及无损检测要求和HSE现场管理制度,投标人须完全服从招标人项目现场安全、质量、环保、进度等施工管理要求。5 )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投标文件供货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供货范围出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均承诺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6)承诺响应分供应商名单,投标人如有偏离,须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澄清,以澄清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1月23日9时0分 至 2026年1月28日16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3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2月3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证书、资质和发票的真实性进行核验,请投标人诚信投标。 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3.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的操作手册(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引),如有操作问题请咨询系统客服95388转5。 4.领购招标文件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5.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内容。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要求进行明确响应并提供实质性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模板仅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把关负责。 6.如放弃投标,建议在领购招标文件后3日内在系统中点击【放弃投标】按钮进入放弃投标填写页面,填写完成后可预览填写信息,点击【下一步】系统自动生成放弃投标函,扫码签章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放弃函发出。 7.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澄清、对招标文件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请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澄清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对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9.根据《招标投标诚信管理细则》要求,招标机构对以下行为计入“投标信用评价”,并在后续招标评标中予以体现。 (1)未在规定时间之前缴纳中标服务费欠款的(如有); (2)未按规定提交放弃函且不参与投标,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 (3)不按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10.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或拨打南京工程公司招标中心咨询电话:025-8593537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中书 联系人: 宋惠

电   话: 025-85835842 电   话: 025-85935378

电子邮件: chenzs.snei@sinopec.com 电子邮件: songhui.snei@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1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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