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工程技术公司油田化工南港化工厂智能巡检机器人购置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工程技术公司油田化工南港化工厂智能巡检机器人购置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工程技术公司油田化工南港化工厂智能巡检机器人购置项目
项目概况
根据《“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和《安全应急装备重点领域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家明确要求推广机器人在高危行业的应用,提升智能化水平。化工行业作为重点领域,巡检机器人的使用符合政策导向。因此通过智能巡检机器人辅助人工巡检或者代替人工巡检,最大限度地减轻基层员工的劳动强度的同时,降低人工巡检的安全风险,实现有效、可靠巡检,提升化工企业的本质安全管理。故提出南港化工厂智能巡检机器人购置项目需求申请。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工程技术公司油田化工南港化工厂智能巡检机器人购置项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HW-GK-10035/01
发标日期
2025年12月19日
主要技术规格
①应具备实时监视巡检数据功能,巡检数据包括图像、视频、音频、气体组分等;②防护等级IP66;③防爆等级Exd[ib] II B T4 Gb及以上;④气体检测:醋酸、甲醇、TDI、EO、PO、二甲苯、乙醇、芳烃溶剂、VOCs、丙烯酰胺、CO,NH3,H2S,O2,CO2,可燃气等(可根据现场工况进行选配)等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3个月内完成到货及调试工作
交货数量
2台
招标范围
工程技术公司油田化工南港化工厂智能巡检机器人购置项目
出资比例
招标人100%
生产能力
满足本项目要求
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 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的巡检机器人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1)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到货验收材料。(2)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除提供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3 投标人属性要求:本次投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属性确认函》。若为制造商,须另外再提供附件1:制造商证明相关材料;若为代理商,须另外再提供附件2:代理商证明相关材料。投标人将被授权的货物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的,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若为贸易商,须另外再提供附件3:贸易商证明相关材料。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至 2025年12月24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方式选择自主注册公开招标(选择其他注册方式将导致注册失败),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投标人注册完成后,同时可以办理CA证书,只有办理完成CA后才能在线上传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后海滨路3168号中海油大厦B座9楼 |
| 联 系 人:罗赟普 |
| 电子邮箱:luobp@cnooc.com.cn |
| 邮 编:518054 |
| 联系电话:075526023544 |
| 异议受理人:路振兴 |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4681 |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yeping@cnooc.com.cn |
| 投诉受理人:叶萍 |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五大街51号 |
| 联 系 人:路振兴 |
| 电子邮箱:luzhx2@cnooc.com.cn |
| 邮 编:300450 |
| 联系电话:022665046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