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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烟气脱硝装置催化剂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25-09-24 16:30
 
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烟气脱硝装置催化剂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SNZB-HDSY-D2025110835
2025-09-24 2025-09-2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烟气脱硝装置催化剂采购

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兴和2×350MW热电联产机组#2锅炉烟气脱硝装置催化剂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烟气脱硝装置催化剂采购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烟气脱硝装置催化剂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HDSY-D2025110835

(二)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为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2锅炉催化剂采购公开招标,包括蜂窝式催化剂、备用催化剂测试单体的购置(详见技术规范)。

(三)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3份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且在使用中未发现质量问题。业绩表应注明服务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服务时间等资料。报价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四)付款条款及结算方式

 付款条件:本合同不支付预付款项,待投标人将本项目物资供货完毕,货物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提供相关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其他到货证明材料文件,办理完成物资到货验收手续(需招标人签字确定)。

投标人开具合同金额100%增值税专用发票(13%),招标人验证无误后9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0%作为货款,剩余10%为合同标的物的质量保证金,质保金期限1年,在安装投运使用1年后无质量问题,办理质保金验收手续后,招标人进行无息支付。

招标人支付款项前,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收据),以便招标人凭发票(收据)付款,否则招标人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违约扣款

若投标人未按约定时间、质量或数量供货,招标人有权在结算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或赔偿金。

结算方式:银行转账

(五)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供货,并依据技术协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技术服务相关环节。

2.交货方式:落地交货,运输方式由供应商自行选择,货物交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失和费用及卸车过程中出现的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兴和县兴和热电厂指定地点。

4.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且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后12个月或到货验收后18个月,以先到为准。

(六)投标报价相关规定

1.投标人所报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含产品本身费用、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13%的增值税税费等交付至指定地点及安装指导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需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确保满足招标人需求,无额外费用。投标报价需提供详细的报价分项说明。

2.价格调整机制烟气脱硝装置催化剂综合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不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增值税纳税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营业年限不低于3年(自注册之日起)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信息(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因违规等原因,被山东能源列入企业信用异常名录禁止交易类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四、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4日起至2025年9月29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注册中国矿用物资网会员,下载“投标管家”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公司(招投标平台)购买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4.2会员注册

未注册中国矿用物资网的用户,登录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nzb.minegoods.com),点击“纵横招标”进入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snzb.minegoods.com,以下简称“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注册”完善会员注册信息,待平台审核后完成注册。如账号无法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点击右上角“工作台”-“客户管理”-“我的申请”完善信息、查看审核结果。

4.3报名及文件获取

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右上角“工具下载”-下载、安装、登录“投标管家”-查找、选定要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完善信息-“提交”,点击“我的项目”-“我参与的项目”-“进入项目”-“虚拟账号信息”-“设置开票信息”生成电招平台使用费虚拟账户、保证金虚拟账户,投标人线下通过网银,向电招平台使用费虚拟账户缴纳电招平台使用费完成报名,完成报名后方可登录投标管家-点击“招标文件”-“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报名阶段,投标人通过企业账户缴纳电招平台使用费的暂时可不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通过个人账户缴纳电招平台使用费的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上传CA签章的电招平台使用费个人授权委托书,方可缴纳电招平台使用费。

4.4 CA数字证书办理

CA数字证书必须在上传投标文件前办理,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加密后,方能上传投标文件。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扫描网页右下角二维码-下载、安装、注册、登录干将APP -绑定EC-维护信息-证书缴费-申请干将CA数字证书(企业证书、个人证书)-上传签章,审核成功后,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投标供应商”-点击“绑定CA”完成绑定CA。

4.5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注册、干将APP、CA数字证书办理等流程详见电子招投标平台 “服务中心”、“CA办理”栏目。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电话: 0531-62355384, 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

4.6本项目电招平台使用费500元,售后不退。电招平台使用费发票形式为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将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登记的邮箱,投标人自行下载,发件人为 “51发票”。报名时投标人确保所登记的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否则由此造成的发票错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5.1电子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管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线下通过公司账户向保证金虚拟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完成后方可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登录“投标管家”查看保证金虚拟账号。制作、上传投标文件的流程详见电子招投标平台“服务中心”栏目。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及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6日09: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可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管家进入开标大厅。

6.3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集中解密,投标人无需操作。评标期间,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澄清答疑,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6.4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nzb.minegoods.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监督办公室

监督电话:0471-6232668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15647162943

技术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1870474059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经理

电    话:1570489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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