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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大庆炼化公司2025年8月质检中心用气相色谱仪(模拟计算)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2025-09-24 09:31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ORG160120250919-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庆炼化公司2025年8月质检中心用气相色谱仪(模拟计算)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气相色谱仪(模拟计算)4台,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及《物资明细表》。

2、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3、交货要求:2025年12月10日前全部到货。

4、交货地点: 大庆炼化公司仓储中心。

5、最高投标限价单价详见物资明细表;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含13%增值税、含运费及相关费用到货价):21244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非制造商投标,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023年度(含)之前任意年度的企业年报信息可查询(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技术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5.投标人提供承诺,承诺供货产品原产地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

6.业绩要求(以下业绩要求必须全部满足):

(1)业绩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业绩销售方:投标产品制造商

(3)业绩标的物:气相色谱仪

(4)业绩标的物数量:投标产品每个制造商业绩至少5台(业绩标的物数量以增值税发票为准)

(5)业绩证明文件:

a.提供业绩合同,业绩合同至少应包含合同首页、签字页、盖章页及供货范围等关键内容页。

b.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业绩标的物增值税发票,发票有效性以评标时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为准。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投标人进行处理。

(二)信誉要求

1.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招标产品被处罚的投标无效(复查合格的除外)。

2.在中国石油云梦泽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投标无效(以评标时中国石油云梦泽系统查询为准)。

3.被中石油集团公司或大庆炼化公司纳入黑名单,且在惩戒期限内的投标无效(以评标时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三商黑名单查询为准)。

4.被列入《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商不良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

5.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中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无效(以评标时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查询为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7.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记录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时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三)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响应,投标文件超出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内容和资料,不参与评审,不作为合同履约依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09-23 17:00:00至2025-09-29 10:00:00,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在交易平台网上支付的模式(仅支持非昆仑银行账户的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 

(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UKEY使用指南》)。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和本项目标书费缴纳的2项工作后,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5-10-14 08:45: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支付 3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八、发票领取

8.1.发票开具时间: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时间以招标项目开标时间为准,开标时间在上月26日到当月25日的,发票在次月5日之前开具(遇节假日顺延)。

8.2.发票抬头:发票信息由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填写,并自动带入开票软件,请投标人认真核对发票信息, 以免发票开具后无法变更给您带来麻烦。

8.3.发票领取:

业务办理时间:每周一(遇节假日顺延)09:00-11:00,其他时间恕不受理。

发票领取方式:电子邮箱申请。

8.4.发票联系人:孟庆磊    联系电话:0459-5615712

电子邮箱: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

邮政编码:163411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招标中心

邮政编码:163411

项目联系人: 石  磊

电话: 0459-5615519

电子邮件: shilei-dl@petrochina.com.cn

系统联系人:吕鸣/孟庆磊

电话:0459-5615713/0459-5615712

      电子邮件:lvming-dl@petrochina.com.cn/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附件:采购技术规格书-质量检验中心用气相色谱仪(碳数分布)-20250808.pdf
附件:采购技术规格书-质量检验中心用气相色谱仪(中心切割)带8位全自动气体进样器2台20250820.pdf
附件:采购技术规格书-质量检验中心用气质联用仪20250820.pdf
附件:物资明细表-大庆炼化公司2025年8月质检中心用气相色谱仪(模拟计算)采购项目(公开招标).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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