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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九江分公司2025年度炼油企业化验分析仪器-全自动测硫仪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2025-09-02 09: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九江分公司2025年度炼油企业化验分析仪器-全自动测硫仪和全自动灰分及挥发分测试仪招标采购预案全自动测硫仪\0.01%-40% ±1°C(招标编号:NWZ250915-3833-093490)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全自动测硫仪\0.01%-40% ±1°C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九江分公司2025年度炼油企业化验分析仪器-全自动测硫仪和全自动灰分及挥发分测试仪招标采购预案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全自动测硫仪\0.01%-40% ±1°C 1.000
2 全自动灰分及挥发分测试仪\室温-1000℃ ±1°C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为本标提供的全自动测硫仪和全自动灰分及挥发分测试仪,应采用其制造工厂(生产商)官网公布可查的成熟型号进行投标,不接受定制型号,投标型号与历史业绩型号保持一致(同型号或升级型号),且近五年(2020年1月—2024年12月,以合同或技术协议签订时间为准)全自动测硫仪和全自动灰分及挥发分测试仪的销售业绩数量分别不少于2 台(含2台)。须提供业绩对应的合同复印件(或签字版技术协议)以及发票(扫描件)(价格可隐去),并提供业绩最终用户的联系人、联系方式。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绿色采购书面承诺书,内容包括:在交易活动中,明确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社会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责任,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无条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标的物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方面的要求,确保供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要求。(2)投标人投标产品应满足附件《全自动测硫仪技术规格书》、《全自动灰分及挥发分测试仪(全自动工业分析仪—石油焦灰分、挥发分测定)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其中标注“★”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为关键条款,任何1项不满足将否决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必须明确说明报价技术文件与《全自动测硫仪技术规格书》、《全自动灰分及挥发分测试仪(全自动工业分析仪—石油焦灰分、挥发分测定)技术规格书》相偏离的内容,并将全部的偏离细节在报价技术文件中以“技术偏离表”逐项进行说明。所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偏离,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澄清函提出时间截止开标时间前72小时)书面提出澄清并取得招标人意见。投标文件中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无偏离声明”,未列入偏离表中的任何内容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未提供“技术偏离表”或“无偏离声明”,否决其投标资格;若有招标方不可接受的偏离,否决其投标资格。 技术打分表中的否决项不适用本标,但法律法规规定否决的除外。(3)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4小时内能对招标人仪器维护等需求进行及时响应,48小时内能赶到现场服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9月1日11时0分 至 2025年9月6日11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武汉招标中心,联系人金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9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9月9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8.投标说明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招标中心

联系人: 雷苗苗 联系人: 金悦

电   话: 15270266170 电   话: 13429836586

电子邮件: leimm.jj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jinyue@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年 9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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