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州分公司化工一部火炬管网增加流量指示及在线分析超声波流量计G15-M超声波流量计\单声道 CL150 40" 316 插入式 隔爆型 4-20mA+HART DC24V 2.0级 -J(招标编号:NWZ250723-3805-089219)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超声波流量计\单声道 CL150 40" 316 插入式 隔爆型 4-20mA+HART DC24V 2.0级 -J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广州分公司化工一部火炬管网增加流量指示及在线分析超声波流量计G15-M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超声波流量计\单声道 CL150 40" 316 插入式 隔爆型 4-20mA+HART DC24V 2.0级 -J | 2.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无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投标方必须在技术报价书中书面承诺接受以下条款: 1)投标方提供的投标报价技术文件必须符合询价书的内容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指标和原则,对所供产品进行设计计算和选型,并保证计算结果和产品选型的正确性,所有计算和选型错误责任均由投标方承担。投标方在报价技术文件中所提供的仪表配置,无论是硬件、软件,都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的。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漏项,投标方都必须无偿补足。投标方还应提供产品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验收、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工作,并对以上工作负全部责任。 2)投标方应保证所供产品的完整性、可靠性和适用性。凡属仪表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时必需的硬件、软件、专用工具、附件、技术培训、工程服务等,即使技术规格书中没有提及,投标方在报价技术文件中也应加以说明和报价,供用户确认,尽管技术规格书并没有要求,投标方仍负有全部责任,保证系统的完整性,买方对技术文件的确认并不能免除或减轻投标方的责任。 3)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整体供货。如果某些部件或附件不能整体供货, 卖方应得到买方的书面认可和批准。 4)投标方必须在技术报价书中提供规格书技术服务所需的人工时,并书面承诺在项目执行阶段不再增加技术服务费用。(2)投标人产品必须由制造商(生产商)本厂制造并在制造厂进行组装、 测试, 不得在非制造商 (生产商)的工厂进行组装、测试。投标人应对外购产品的质量和性能负全部责任。不接受辅助生产厂或OEM品牌。(3)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机构的有关规定,由于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不良后果均由投标方负责。(4)技术偏差的处理:投标方必须明确说明报价技术文件与本技术询价书相偏离的内容,并将全部的偏离的细节在报价技术文件中的“偏离清单”中注明。“偏离清单”中的偏离必须得到买方的书面批准。如未在“偏离清单”提出偏离,将认为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询价书的全部要求。(5)投标方提供的防爆电气电子产品必须取得国家指定防爆检验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书;对国家3C目录内的产品,必须取得防爆电气类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且证书 在有效期内。投标方提供的进口品牌防爆电气电子产品还应取得ATEX整体防爆证书或等效非电气防爆安全证书。(6)投标方提供的超声波流量计在国内外的石油化工装置同类火炬管线等类似工况下测量火炬气或同类气体流量及分子量,2020年5月30日至今有至少2台连续运行一年以上的可核实业绩。投标方应提供清晰的完整的签字版的技术协议及合同复印件(价格可抹去)(包括仪表详细规格书、仪表计算书、技术协议中必须含设计院的超声波质量流量计规格书和选型规格书等技术文件)及合同使用方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且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条件的相关业绩列表,标明型号、工程项目名称、合同号、介质名称、产品型号、用户联系人及设计人电话、投用时间(以2024年5月30 日前签订的合同作为成功运行一年的唯一判定依据),并由投标方代表签字或盖章。用来作为核实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信息不全或提供不真实业绩将导致废标。(7)一般技术参数和要求:以下条款的只要有三项不满足,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1)投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超声波流量计完全符合本询价书的技术要求,并能在本项目的环境条件下长期(至少10年以上)、安全、正常地运行。 (2)投标方供货清单中的所有设备、部件应保证15 年(或停止生产后9年)以上的备件供应期。备品备件应分品种单列报价。在备件供应期内,所有备品备件的价格应保证不高于本次报价中单列价格的10%。 (3)投标方必须保证所有设备、部件是全新的一年内生产的,能完好工作。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方必须保证免费更换发生故障的或有缺陷的部件和设备。用来更换的部件和设备应当是全新的。 (4)投标方供货的设备(含仪表设备)的铭牌上须制作二维码(条形码),具体做法参见广州石化《关于新购物资配置二维码和条形码的通知》,须符合《炼化企业设备二维码技术规范》 (5)投标方应参照《广州石化项目数字化交付规范(全、新)》要求,提供数字化交付相关技术文件。(8)投标人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提供初版技术协议。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7月20日18时0分 至 2025年7月26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华南招标中心,联系人付依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4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8月4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8.投标说明
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须知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中心。 一、咨询方式:1.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登录、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制作等过程遇到问题,请电话咨询平台客服95388转5或400-819-8786。2.业务问题请首先详询付依丹(18242313013,wzfuyd@sinopec.com),如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3.异议投诉联系方式:周金良(0759-3609636,wzzhoujinl@sinopec.com)。4.如以上联系方式均无法接通,请拨打固定咨询电话:李洁莹(0759-3609516)。 二、投标报名及费用支付:1.标书费支付完成后手机短信或邮箱可收到相应电子发票。2.投标保证金根据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账号支付(虚拟账号单独对应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每次每人不同,不能混淆)。3.如本项目招标失败后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须重新支付(注意:支付账号与之前不同)。 三、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发至(wzfuyd@sinopec.com),并在招标平台反馈不参加投标,如未能遵守以上要求、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今后参加其他项目招标评审中将有所体现。本条说明不针对决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必须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答疑等相关事宜。 五、本项目如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须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详见公告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且须在技术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六、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商务唱标阶段都将予以唱标。最终招标结果以平台公示结果为准。最终招标结果以平台公示结果为准。 七、其他注意事项:1.开标前所有变更内容和澄清答复均以平台发布为准,请投标人及时领取和查看相关澄清文件。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4. 特别说明: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5. 对评标中出现异常报价情形的,评标委员会要对异常报价进行详细分析并形成决议,必要时应要求相关投标人做出澄清说明。对确认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视为串标;对投标人分项报价相似或投标总价异常接近,无法合理解释报价组成的投标予以否决。 本公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说明最终解释权归华南招标中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南招标中心
联系人: 苏宁伟,曹俊 联系人: 付依丹
电 话: 020-62122105 电 话: 18242313013
电子邮件: sunw.gzsh@sinopec.com,caoj.gz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fuyd@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年 7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