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石化分公司2025年VOCs治理项目LEL分析仪采购
招标编号:ZY25-SY24-WZ0117-01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锦州石化针状焦装置VOCs治理项目、延迟焦化等装置VOCs治理项目费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锦州石化分公司2025年VOCs治理项目LEL分析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投资审批:锦州石化公司规划和科技信息部。
2.2招标范围为:锦州石化公司延迟焦化装置、1#、3#、2#针状焦装置的LEL分析仪共8套。
2.3 标段(标包)划分:1个
2.4种类及规模:锦州石化公司延迟焦化装置、1#、3#、2#针状焦装置的LEL分析仪共8套。
2.5使用功能:锦州石化公司延迟焦化装置、1#、3#、2#针状焦装置的废气可燃气浓度含量分析及联锁切断。
2.6技术性能指标:达到设计规格书及技术要求指标,详见技术要求和规格书。
2.7交货地点:锦州石化公司物资仓储库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8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2.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现场指导安装,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72小时内到场处理。
2.10计价方式:固定总价。
2.11最高投标限价:(含税)240万元,(不含税)212.39万元,税率13%。
按照设计仪表规格书《锦州石化延迟焦化等装置VOCs治理项目延迟焦化废气预处理装置LEL分析仪规格书:06EN24030D-1200-IN-05-0001》、《锦州石化针状焦装置VOCs治理项目2#针状焦LEL分析仪规格书07EN24509D-0002》、《锦州石化针状焦装置VOCs治理项目1#、3#针状焦LEL分析仪规格书07TK24509D-0001-IN00-SF705-1》,本次投标产品应为FTA测量原理的产品,具体技术要求详见在线LEL分析仪规格书及技术要求。本次投标的8台FTA分析仪所执行技术要求标准一致,3套规格书及技术要求中若不一致,以技术要求较高或对业主有利为准。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4。
备品备件详见附件5,由中标人成套提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1制造商定义如下:
(1)投标方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
(2)投标产品为投标方控股企业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标日前一个月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方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
(3)投标产品为投标方分公司生产装置生产的,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产品同一集团公司,生产能力共享,统一销售,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3. 2.2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需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书。
3.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所提供的基于FTA测量原理的LEL爆炸下限分析仪需提供不少于3家,累计不少于8台,至少运行1年及以上的应用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分析仪配置清单(清单中必须包含分析仪型号及FTA描述)等相关文件页、盖章页;发票中价格及金额可隐去)
3.4.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5.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经审计的2023或2024年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6.投标人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保密承诺书、准入承诺书。(需使用附件模板)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 20 时至 2025 年6 月 27 日 2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为每标段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可在订单详情中通过微信扫码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3,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2.5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操作路径:登录http://www2.cnpcbidding.com→个人中心→订单列表→订单详情→投标保证金详情)。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5 年 7 月 4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一段二号 |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
邮 编:121001 |
邮 编:110031 |
联 系 人:(技术):及 琳 (商务):赵石柱 |
澄清异议受理: 联 系 人(异议):郭通博 |
电 话:17604067504 1760406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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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异议):024-82656513 电子邮箱(异议):syfyh@cnpc.com.cn |
电子邮件: |
标书售卖、发票和保证金等事宜 联系人:黄浩洋 联系电话:0416-4264609 电子邮箱:sygtb@cnpc.com.cn |
注:如遇电话繁忙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的情况,可先行将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发至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稍后将会进行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