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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华北油气分公司2025年其他油气集输用化学剂\N-甲基二乙醇胺溶液框架协议其他油气集输用化学剂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2025-06-17 09: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北油气分公司2025年其他油气集输用化学剂\N-甲基二乙醇胺溶液框架协议其他油气集输用化学剂\N-甲基二乙醇胺溶液 天然气脱硫 优等品 MDEA质量≥99% 水分≤0.5% 液体 密度0.95~1.05g/cm3(招标编号:NWZ250619-1025-084130)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其他油气集输用化学剂\N-甲基二乙醇胺溶液 天然气脱硫 优等品 MDEA质量≥99% 水分≤0.5% 液体 密度0.95~1.05g/cm3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华北油气分公司2025年其他油气集输用化学剂\N-甲基二乙醇胺溶液框架协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其他油气集输用化学剂\N-甲基二乙醇胺溶液 天然气脱硫 优等品 MDEA质量≥99% 水分≤0.5% 液体 密度0.95~1.05g/cm3 300.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化工品投标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按采购订单如期供货,不得以任何事由拒绝或延期供货,否则自愿按照《中国石化物资采购供应资源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据违约情况接受处罚。(3)投标商须承诺标的物送达现场卸车之前(含公路及工区内部道路)的安全环保责任归投标商负责;在卸车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环保管理要求,由于投标商操作造成的安全环保责任由投标商负责。(4)投标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产品质保承诺:每批次标的物出厂提供出厂检验报告。首次到货投标人须提供该批次标的物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须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全部指标。乙方按照技术规格书供货和现场指导,到货后现场调配溶液,乙方免费提供现场技术指导。(5)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4年诉讼及仲裁情况明细表,未提供的否决。(6)投标人投标被授权人须为投标人职工,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记录截图。(7)生产商需提供工厂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照片,并提供主要生产、检测设备的购置凭证(租赁设备的不予认可)。以下4种情况可认定为生产商:①投标人为供应产品的生产企业。②若投标产品为投标人子公司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主要股东名单,投标人需直接控股生产企业50%(不含)以上。③若投标产品为投标人分公司生产的,需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④若同一集团公司下的销售公司代表母公司参与投标,则应由母公司出具投标授权书及内部组织机构分工等证明文件。(若母公司为跨国企业,其中国分公司参与投标,同样适用于此条款。)(8)投标人须提供标书售卖截止日前三年内标的物的试用合格报告或技术协议或用户评价报告或其他相关业绩证明文件。并提供对应的销售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9)生产商需提供:①生产工艺流程;②与工艺流程相对应的主要原材料清单;③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凭证。提供距标书售卖截止日三年内投标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凭证,原材料采购总金额占投标文件销售业绩总金额10%及以上。国产原料需提供增值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进口原料需提供进口报关单、进口关税及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单等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6月17日9时0分 至 2025年6月22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武汉招标中心,联系人潘昊。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27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6月27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8.投标说明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招标中心

联系人: 王龙 联系人: 潘昊

电   话: 0371-61920118 电   话: 15566033840

电子邮件: wanglong.hbsj@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pan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年 6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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