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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长庆油田第一采油厂便携式及固定式气体检测仪采购招标

A-A+日期:2020-06-05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招标编号:ZY20-XA404-FW463

1、招标条件

第一采油厂2020年便携式及固定式气体检测仪检验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0年便携式及固定式气体检测仪进行检验。具体工作量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或工作量明细

计量单位

数量

1

固定式气体检测仪检验

 

 

1.1

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检验(甲烷)

1882

 

固定式硫化氢气体检测仪检验(硫化氢)

219

2

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检验

 

 

2.1

四合一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检验(氧气、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

493

2.2

三合一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检验(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

33

2.3

便携式单一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检验(甲烷)

176

2.4

便携式单一氧气气体检测仪检验(氧气)

6

2.5

便携式单一式硫化氢气体检测仪检验

134

 

本项目预计金额124.9332万元,共需1名服务商,最终以实际工作量结算。

2.2服务区域:第一采油厂油区范围。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4 具体服务标准要求及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授权区域必须包含延安市,且授权证书附表授权项目含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硫化氢气体检测仪、电化学氧测定仪项目。

3.3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具有1项气体检测仪检验相关技术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结算发票。

3.4本项目须配备至少5人,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检验人员4人,检验人员具有注册计量师执业资格,全员还须附身份证、社保缴交证明。

3.5投标人须承诺开展服务时按照项目属地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准备齐全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后进行备案,30日内取得应急预案、检测设备、检测人员,职业病等申报、备案回执。

3.6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的情形,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其他组织、事业单位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材料)。

3.7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被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0年6月 5 日至2020 年6月 10 日: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② 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04-FW463标书费”。

③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103268089610

行    号:104791003500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和购买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youtao_xa@cnpc.com.cn),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5本项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提交时间:①建议于2020年6月28日17:00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

② 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6. 开标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0 年6月 29 日 9 时 0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河庄坪

联 系 人:海维晶

电    话:1599110140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联 系 人:游涛  程晓燕

电    话:029-68934555

电子邮件:youtao_xa@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0年6月5日

附件 附件1:U-key 办理指南.pdf 附件2: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发票开具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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