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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振动筛分仪等仪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A-A+日期:2020-06-04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振动筛分仪等仪器设备购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振动筛分仪等仪器设备购置

项目编号:WHKD-ZFCG-202005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雯静

项目联系电话:159714807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

联系方式:郭老师,027-67847763;技术联系人:汪老师,186740418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雯静,15971480761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振动筛分仪等仪器设备购置

2、项目编号:WHKD-ZFCG-20200530;地大采购项目编号:DDCG-20201022

3、预算金额:人民币254.01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4、采购内容:拟选取一家供应商,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提供振动筛分仪等仪器设备一批。

5、交货期:合同签订90天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6、交货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锦程街6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未来城校区材料与化学学院

7、质保期:项目整体至少1年质保(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相关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8、本项目为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各包特定资格要求:(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提供承诺函;(4)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4.0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04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4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4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为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投标人为其他组织: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领取。

2、加盖公章文件领取表和《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各一份(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次日开始计算)

(三)信息发布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http://cggl.cug.edu.cn/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6)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上述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约定详见本磋商文件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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