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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国华沧东电厂海水淡化用阻垢剂消泡剂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A-A+日期:2021-12-27来源:国家能源招标网    

 

第一章招标公告

河北公司沧东电厂海水淡化用阻垢剂消泡剂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北公司沧东电厂海水淡化用阻垢剂消泡剂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008705,招标人为河北国华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河北国华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河北国华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以东约100km的黄骅港港口码头南侧,北距天津市120km,西距黄骅市约55km。电厂装机容量2520MW,电厂一期工程建设2×600MW国产亚临界燃煤机组和2×1万吨/日低温多效(热法)海水淡化装置。1号、2号机组分别于2006年6月、12月投入商业运营,海水淡化装置于2006年投入运行。电厂二期工程建设2×660MW国产超临界燃煤机组和1×1.25万吨/日低温多效(热法)海水淡化装置。3号、4号机组分别于2009年3月、11月投入商业运营,海水淡化装置于2008年底投入运行。为满足地方渤海新区对淡水的需要,2013年扩建1台25000 m3/d国产化低温多效(热法)海水淡化装置。目前总淡水制水规模达到5.75万吨/日。低温多效(热法)海水淡化装置可长年连续运行,并具有40~110%负荷间的调节能力。设备年利用小时数为7500小时,年平均运行小时数不小于8000小时。海水淡化生产凝结水返回电厂汽轮发电机组锅炉补给水系统,一效凝结水含盐量低于成品水约50%,海水淡化设备第一效加热蒸汽凝结水和成品水分开排放,形成单独的凝结水系统。海水淡化蒸馏水除满足电厂自身需要外,同时满足渤海新区工业企业用水,电厂生活饮用水同时取自海水淡化蒸馏水。蒸馏水水质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各项检验指标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106项指标要求。海水淡化装置排出的浓盐水及海水既可以通过一期工程的海水排水管(DN1200) 由东向西从北至南直排至循环水排水口;按规划设计经过浓盐水升压泵房升压后, 通过海水排水管(2DN900) 由南至北排至港口的接口点,再经地方盐场的浓盐水管道输送至盐场。
   招标范围:海水淡化用阻垢剂300吨,消泡剂15吨(按需分批次供货,预计每批次阻垢剂25吨/批,消泡剂1吨/批)
   交货期:接需方通知后5日内交货,预计每批次阻垢剂25吨/批,消泡剂1吨/批。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产品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原厂家证书即可)。
(3)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所代理品牌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材料
(4)投标人所投标的产品需具有有效的美国NSF或欧洲KIWA权威机构涉水认证或取得省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提供试验报告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5)投标人所投标的产品需提供具有省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药剂检测报告,证明其总磷含量<20%(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至投标截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须至少具有1台国内单套日产2.5万吨及以上热法海水淡化装置的应用合同业绩,且连续应用时间不少于1年。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包括使用药剂型号与投标型号一致验收证明、使用证明、供货清单或药品的销售相关发票扫描件等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所代理品牌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2-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1-03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01-17 14: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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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国华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黄骅港开发区

邮    编:061113

联 系 人:张俏琳

电    话:03175765243

电子邮箱:16115252@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赵斌

电    话:010-57336320

电子邮箱:12102702@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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