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

冀东油田十二烷基硫酸钠定商定价采购招标(变更)

A-A+日期:2020-08-06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冀东油田2020-2021年17大类十二烷基硫酸钠一批年度代储定商定价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ORG1334010220200724-000-002(JDYT-GYC-GKWZ-2020-0103)

                  

提示: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请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获取条款的内容,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陆后)右上角“工具中心”中下载)。

一、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17大类十二烷基硫酸钠(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指标)。
2、技术标准:符合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质量标准号要求。
3、质量要求:所供产品质量合格,符合标准要求。
4、服务要求:(1)保证所供产品为合格产品,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2)质保期: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卖方承担。质保期过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在接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必须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3)如中标人供货产品两次检验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金伍万元整。
(4)本项目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提出调价申请。若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因价格波动预期将不能正常履行供货义务,须出具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中标人须保证标的物资正常供应三个月(以收到供应商书面函件日期开始计算)。如中标人在提交上述函件后三个月内正常履行了供货义务,甲方有权停用中标人供应商准入资格一年;如中标人在三个月内未正常履行供货义务,甲方有权处罚中标人合同履约金伍万元整(合同履约金不足的从货款中扣除),同时暂停货款支付六个月并停用供应商准入资格一年;如中标人未发生供货但拒绝供货,没收合同履约金伍万元整。
5、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挂账,次月开始付款,付款比例不低于10%,余款在10个月内付清(接受商票),凭入库验收单,依照买方要求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结算手续。
6、其他要求:详见JDYT-GYC-GKWZ-2020-0103招标文件。
7.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必须是注册独立法人实体、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贸易商;
3、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5、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
6、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名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须接受承兑汇票、货到分批支付货款的结算方式;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5日08:00:00至2020年7月30日23:59:59,登陆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办理U-key,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的相关通知及办理流程。
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现阶段建议购买招标文件时采用个人网银支付)
5、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7、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8、标函费发票在项目开标完成后,由招标中心统一上报开具(联系人:钟女士,联系电话:0315-8768891)。标函费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两种,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选择所需发票种类,并确保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信息准确。如因潜在投标人信息有误导致发票错误,后果自负。
9、如需要发票内容完整,请选择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第一次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将本单位一般纳税人证明电子版发至kfjs_zyl@petrochina.com.cn邮箱,否则无法开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8月7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2、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人在开标前(选择工作日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向昆仑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支付“冀东油田2020-2021年17大类十二烷基硫酸钠一批年度代储定商定价物资采购项目”25000元的资金作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相应额度的资金划入对应项目的标段(包),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依此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备注:本项目不再接收 “年度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开标解密不成功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冀东油田主页招标信息公告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8月7日08:30(北京时间)
开标方式:互联网在线开标
开标平台: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八、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西里51号甲区冀东油田第二科研楼418室
联系人:刘女士 邮政编码:063000
电话:0315-8768208
开具标函费发票请联系钟女士 电话:0315-8768891
九、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昆仑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
行号:313265010019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十、技术支持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操作指南和其他帮助渠道: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公众号“jdytzbzx”关注冀东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


                                                   冀东油田招标中心                       
                                                         2020年7月

打赏
 

友情链接

免责声明:以上展示的产品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发布企业负责,中国石油和化工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同时我们郑重提醒各位买家和卖家,

交易时请认真核实对方身份,切勿随意打款或发货,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虚假信息,及时向本网举报。

京ICP证0610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11209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03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