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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川庆钻探工业级精炼地沟油脂、脂肪酸甲酯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A-A+日期:2020-11-26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业级精炼地沟油脂、脂肪酸甲酯采购二次已由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批准,资金来自直接成本,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为带量采购招标,采购物资所属类别为38大类,项目划分为2标包/段。预计采购金额470万元,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规格见下表:

2.2实施或交货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

2.3交货期或价格有效期:自招标人通知15天内;

2.4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授标原则:潜在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且可兼中;

2.6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财务审计机构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3.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一年内所投标的物在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的报告。(检测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检测机构的CMA或CNAS资质证影印件)。

3.4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同一品牌制造商与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时授权代理商将否决其投标;同一品牌的制造商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所有授权代理商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提供产品应满足第五章技术要求中关键条款(技术指标带*项),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7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 26日至2020年12月1日: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潜在投标人在平台注册后向energyahead@cnpc.com.cn发送加盖公司公章的《审核通过申请》扫描件,申请内容包括:潜在投标人名称即公司名称,参与投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平台运维人员将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 3 转 6)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不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及其他支付方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5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7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按标段提交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电汇,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6. 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0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8.1 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8.2 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8.3 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8.4 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详见第六章投标保证金提交截图格式

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相关信息: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至人工座席。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四路长庆大厦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

邮编:712000

联系人: 程健 王新岗

联系人:张长庚

电话:029-68934568

电话:029-86591791

电子邮件:chengjian_xa@cnpc.com.cn

标包

标包1

标包2

项目名称

工业级精炼地沟油脂

工业级脂肪酸甲酯

项目数量

400吨

200吨

最高限价

7500元/吨(含税)

8500元/吨(含税)

外 观

棕褐色或黑褐色粘稠液体

淡黄或黄色油状液体

包装要求

桶包装,180Kg/桶,符合GB/T191-2008化工产品的包装要求。

桶包装,180Kg/桶,符合GB/T191-2008化工产品的包装要求。

 

 

三、技术要求

标包1  工业级精炼地沟油脂

序号

技术指标名称

技术要求

*1

外 观

棕褐色或黑褐色粘稠液体

*2

密度,g/cm3

0.82~0.93

*3

水分

≤0.5

4

酸价,mg/g

<3

*5

植物油含量,%

≥90

6

荧光级别

≤4

7

润滑系数降低率,%

≥65

*8

运动粘度,%

≥70

工业级精炼地沟油脂的检测方法

*1、外观

在自然光下目测为棕褐色或黑褐色粘稠液体。

*2、密度

按 GB/T 16783.1-2014 中4的规定测定。

*3、水分及挥发物

按GB5009. 236—2016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的规定测定。

4、酸价

4.1 按照GB5009.22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规定测定。

4.2酸价的计算公式:

X=V×C×56.11/m

式中:

X:试样的酸价(以氢氧化钾计),单位为毫克每克(mg/g);

V:试样消耗氢氧化钾标准滴定溶液体积,单位为毫升(ml);

C:氢氧化钾标准溶液的实际浓度,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

m: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5、植物油含量

5.1按照GB T 5532-2008 动植物油脂 碘值的测定中规定测定。

5.2 植物油含量≥90%的确定方法:所测植物油碘值≥95g/100g。

6、荧光级别

在洁净烘干的100ml烧杯中加入20ml三氯甲烷,加入1g(称准至 0.01 g)待测定荧光级别的试样,摇匀、放置、澄清,倒出一部分澄清液于干净试管中,在荧光仪下观看荧光与相关标准系列对比确定荧光级别。

7、润滑系数降低率

取四份 400 ml 的蒸馏水,高速搅拌下分别加入 20.0 g 钠膨润土(称准至0.01 g),0.8 g 碳酸钠(称准至 0.01 g),累计高速搅拌 20 min,在(25±1)℃ 下密闭养护24h。取其中两份分别加入2.0 ml 试样,四份浆分别高速搅拌 10min,按照仪器说明书分别测定基浆及试样浆的润滑系数,测定条件应完全一致。

  

式中:

η ——润滑系数降低率,%;

ω0——基浆的润滑系数平均值;

ω1——加样后的润滑系数平均值。

*8、运动粘度测定

按照GB-T265-1988石油运动粘度测定方法的规定测定。

 

 

标包2脂肪酸甲酯技术要求

序号

技术指标名称

技术要求

*1

外观

淡黄或黄色油状液体

*2

密度(20℃),g/cm3

0.80~0.92

*3

酸价,mgKOH /g

≤0.5

*4

水分及易挥发物,%

≤0.1

5

碘值,g/100g

≥100

6

荧光级别

≤4

7

   润滑系数降低率,%

≥80

脂肪酸甲酯技术指标检测方法

*1、外观

在自然光下目测为淡黄或黄色油状液体。

*2、密度

   按照GB/T 16783.1—2014中的规定测定试样的密度。

*3、酸价

按照GB5009.229—2016酸价的测定规定测定。

*4、水分及挥发物

按GB5009.236—2016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的规定测定。

5、碘值

   按照GB T 5532-2008 动植物油 脂碘值的测定中规定测定试样碘值。

6、荧光级别

在洁净烘干的100ml烧杯中加入20ml三氯甲烷,加入1g(称准至 0.01 g)待测定荧光级别的试样,摇匀、放置、澄清,倒出一部分澄清液于干净试管中,在荧光仪下观看荧光与相关标准系列对比确定荧光级别。

7、润滑系数降低率

取四份 400 ml 的蒸馏水,高速搅拌下分别加入 20.0 g 钙膨润土(称准至0.01 g),0.8 g 碳酸钠(称准至 0.01 g),累计高速搅拌 20 min,在(25±1)℃ 下密闭养护24h。取其中两份分别加入2.0 ml 试样,四份浆分别高速搅拌 10min,按照仪器说明书分别测定基浆及试样浆的润滑系数,测定条件应完全一致。

  

式中:

η ——润滑系数降低率,%;

ω0——基浆的润滑系数平均值;

ω1——加样后的润滑系数平均值。

 

服务要求

1. 标的物质量保证期限 一 年,自标的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之日起。

2. 标的物包装要求

2.1 包装标准:按照  GB/T191-2008 标准包装,根据标的物特性,应满足搬运、装卸、运输及出口的包装要求。

2.2 包装物及标识的具体要求:按照GB/T191-2008标准执行;必须有专用的,便于搬运有防护作用的、耐用的包装运输防护箱。

2.3 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 标的物运输及交付

3.1 运输

3.1.1 运输方式: 公路运输 。

3.1.2 运输目的地: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长庆北路(具体地点,甲方书面通知) 。

3.1.3 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 由乙方负担。

3.2 交付

3.2.1 交付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长庆北路(具体地点,甲方书面通知)。

3.2.2 交付期限:   自甲方通知15天内                                

3.2.3 交付方式:   已甲方约定的具体要求,实物交付                                         

 

验收要求

1.甲乙双方现场进行验收,如发现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在 3 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3 日内予以解决,否则以甲方验收结果为准。

2.乙方应在交货时向甲方提交该批货物的《产品合格证明》等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3. 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

4.甲方使用前验收不作为货物质量合格的最终依据。

5 .其他约定:  /  。

质保要求

1 保证方式,双方同意按以下1.1 执行:

1.1 质量保证金。乙方同意将实际交付标的物费用的 3 %留作保证金,质保期满货物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质保金。

1.2 银行保函。由乙方提供实际交付标的物费用  /  %银行保函。

2.权利保证: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无权利瑕疵。

六、其他(保密要求等)

甲乙双方有关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权利、义务、责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川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1.乙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过程控制。

2.乙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加强标的物交付的过程控制。

3.质量健康安全环境标准

乙方应在合同履行中执行下列(但不限于)质量健康安全环境标准,若此标准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有关质量、健康、安全、环境法律、法规及标准有强制要求的,乙方也应一并执行。

3.1《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境(QHSE)管理体系标准》。

 

附件 招标公告1.docx 投标人用户手册-投标人必看.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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