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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吉化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聚丙烯粉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A-A+日期:2021-05-31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吉化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聚丙烯粉料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1-WZ-007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化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聚丙烯粉料采购项目已由 吉化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聚丙烯粉料是辽源公司使用,是属原料产品。该原料是塑料制品车间生产涂膜料的主要原料,根据生产计划安排,需要定期按时到货。

2.2招标范围:聚丙烯粉料,预计数量495吨(按工厂实际需求发货)。

2.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4执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2021年12月31日,按需供货。

2.5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5.1投标价:一票制到厂价格(含所有税费)。

2.5.2最高投标限价:450万元。

2.5.3价格调整机制

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风险,在协议期内,原则上价格不变,当市场原料价格涨或跌超过10%(含10%)时,双方协商调整价格。

2.6发货方式:按需供货,辽源公司根据生产需求通知供应商发货,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要求之前到货。

2.7入厂计量:收货数量以买方计量值为准。计量方法为检斤。正常途耗为0 %,若超出该损耗范围,买方及时通知卖方。卖方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并协商处理。如逾期没有答复,视为卖方承认买方的计量值。对超出损耗范围的数量由卖方承担价款。如发现原料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应在  3  日内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 2日内答复并协商处理,如逾期没有答复,以买方验收结果为准。如果未能就验收结果达成一致,双方同意以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鉴定结论作为验收依据。

2.8交货地点:

2.8.1公路普货运输,车辆证照齐全即可。

2.8.2卸车地点:吉林省辽源市所需工厂使用装置卸车点。

2.9单据交付:每次发货前供应商须提交此批次质量检验报告。

2.10结算方式:按最终结算价格,一票制结算(含所有税费)。

2.11付款:当月发货,如果上旬到货当月挂账。如果下旬到货则次月份挂帐,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两个月内付款。

2.12质量控制:质量未达辽源公司质量要求的,视为不合格,予以退货,费用及给生产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13月度结算量

根据辽源公司月份到货的实际数量,通知供应商当月可结算数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资质,同时具备生产和销售聚丙烯粉料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3.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ISO9001(GB/T19001)或同等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业绩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试用。中标人提供的标的物由招标人在装置进行工业化评价。评价不合格不予结算,同时终止合同;如对招标人装置造成影响,中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3.7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后挂账,挂账后两个月内支付当期到货的全部金额。并且,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支付一定数额(不高于50%)的银行(纸质或电子)承兑汇票。

3.8中标人标的物到货后进行检验分析,标的物检验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收、退货或终止合同。

3.9本次投标产品为使用单位原料框架协议产品,签订2021年6月 -2021年12月分批采购框架协议,投标人须接受吉林石化公司合同或框架协议文本。

3.10经确认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投标将被否决:

a) 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出现过不合格情况。

b) 投标人在吉林石化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公开竞价)活动中,出现一次无效异议,从确定无效异议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活动。或两年内(从第一次提出异议之日起至第二次确定无效异议之日止)出现两次无效异议的,从确定第二次无效异议之日起,两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针对同一项目反复提出的异议最终被确定为无效异议的,按提出次数计算。

c) 在中油集团公司、吉林石化公司最近一个年度考核过程中出现过不良记录,被暂停或中止交易的。

3.11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

3.12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三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21-05-31 08:30:00至 截止时间:2021-06-06 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 :聚丙烯粉料, 1000元人民币 。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1-6-22 8:3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9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若中标供应商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件《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的,或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

5.6 开标时间:2021-6-22 8:30: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现场开标地点: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开标室。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132021

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3983850;0432-63983960;0432-63983900。

电子邮件:jh_zbfs2@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项目联系人:王宏伟

电  话:0432-63983529

传  真: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jh_whwei@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附件 聚丙烯粉料技术规格书修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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