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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氧树脂E51、E42、E20采购招标

A-A+日期:2020-09-11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2020年度环氧树脂E51、E42、75%E20定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POE-2020-GC-WZ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2020年度环氧树脂E51、E42、75%E20定商采购项目已完成审批,以 CPOE-2020-GC-WZ04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结合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近几年物资采购情况,拟对2020.8-2021.12年度生产所需环氧树脂E51、E42、75%E20进行招标采购,满足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全年的生产需要;

招标范围:预计生产所需环氧树脂E51 250吨、E42 200吨、75%E20 150吨;

标段(标包)划分:标段一:环氧树脂E51 250吨;

                  标段二:环氧树脂E42 200吨;

                  标段三:环氧树脂75%E20 150吨。

交货地点: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海洋高新区分公司(海洋高新区黄山道269号 );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交货时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分批供货,每批次交货时间为下达采购订单后5日内;

质保期:自货物签发《产品验收报告》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技术要求:见公告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贸易商,原制造商与其代理商、贸易商同时投标,则只接受原制造商投标,代理商与贸易商同时投标,只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出具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2) 标段三为危化品,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除此以外还须提供相关危化品类物流运输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业绩要求:具备同类化工产品的销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业绩证明材料应为合同扫描件和发票,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银行资信记录和完税情况良好,无履行不良记录,提供2020年资信证明;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投标人2017年至今的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无重大法律纠纷、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提供截图及承诺书;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评委现场查询。

(7)准入要求:投标人不具备中国石油集团物资供应商准入资格或准入产品不涵盖的可以参加招标,须在中标后及时办理准入方能签订合同。

(8)样品要求: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10日应提前向买方寄送样品及样品第三方检测报告(寄送至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地址及联系方式报完名另行通知),以备样品检验及封存比对用。所提供的检测报告须同时做到标书中作为本次技术评标打分依据。

(9)其他要求: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0年 08月 06日至2020年 08月 13日 17时 30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现金业务。

4.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excel和pdf版本)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此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

5.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09月 22日 08时 30分(北京时间)。

5.2本次投标采取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5.2.1提交时间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拒收。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标段一  2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标段二  1.5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标段三  1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 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中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内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国家指定发布媒介             \               。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 09月 22日 08时 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八、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各标段三个中标人均摊,标段一均缴纳16233元,标段二均缴纳13740元,标段三均缴纳9193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160号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冯  钰                          邮箱: annoucement123@163.com 

电  话:  022-25911020                    手机:  17695665604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13109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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