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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集中采购乙二醇、三甘醇项目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A-A+日期:2022-06-20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西南油气田公司集中采购乙二醇、三甘醇项目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2-XN126-WZ27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公司集中采购乙二醇、三甘醇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公司集中采购乙二醇、三甘醇项目二次公开招标。

2.2 招标范围及数量: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采购范围详见下表。

包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执行标准

单位

预估年度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元,不含税)

备注

(8位码)

包1

1

乙二醇

聚酯级 乙二醇含量≥99.9%

GB/T 4649-2018

1100

6720.00

17030822 乙二醇

包2

1

三甘醇

优等品 三甘醇含量≥99.5%

Q/SY XN 0159-2017

500

12743.00

17030824 三甘醇

 

预计标包一年度采购金额为800万元(不含增值税);标包二年度采购金额为650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集中采购结果有效期限为两年。

注:预估需求量、金额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签约依据,采购执行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2.3 商务计价方式:人民币,固定单价,国内指定地点交货价,含包装费、运输费、卸货至使用单位指定地点的费用、保险费、技术服务费等全部费用,不含增值税。

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按照单价/吨的计价方式进行定商定价。

2.4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详见上表,限价不含13%增值税,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交货地点:西南油气田公司川渝地区各使用单位指定地点,包括零星少量的订单送货至各使用单位场站。

2.6 交货期:标包1的交货期为接到订货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标包2的交货期为接到订货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承诺交货时间超过此交货时间,投标将被否决。

2.7 技术要求:标包1:《GB/T 4649-2018 工业用乙二醇》;标包2:《Q/SY XN 0159-2017 工业三甘醇质量控制及检验方法》。

2.8 质量保证期:验收之日起12个月。不满足质量保证期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本次招标所有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代理商与被代理的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将被否决。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出现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制造商产品时均将被否决投标。

*3.4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国际上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ISO 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14001(或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GB/T28001或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其代理的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国际上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ISO 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14001(或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GB/T28001或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 标包1的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满足《GB/T 4649-2018 工业用乙二醇》;标包2的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满足《Q/SY XN 0159-2017 工业三甘醇质量控制及检验方法》。

*3.6 标包1的投标人应提供乙二醇(执行标准应为 GB/T 4649-2018)2020年1月1日及以后(以合同(或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的销售业绩,全部销售业绩数量之和至少应为1000吨。提供此业绩的销售合同(或框架协议和基于此框架协议的订单)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标包2的投标人提供三甘醇(含量≥99%)2020年1月1日及以后(以合同(或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的销售业绩,全部销售业绩数量之和至少应为1000吨。提供此业绩的销售合同(或框架协议和基于此框架协议的订单)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有效业绩范围: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有效业绩范围为制造商及其授权的代理商的业绩(注:须提供授权证明文件);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有效业绩范围为其代理的制造商及代理的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的业绩(注:须提供投标人和其他代理商的授权证明文件)。

*3.7 标包1的投标人应提供乙二醇的MSDS文件;标包2的投标人应提供三甘醇的MSDS文件。

*3.8 标包1的投标人应提供乙二醇(乙二醇含量≥99.9%)2021年1月1日及以后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应按照《GB/T 4649-2018 工业用乙二醇》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项目至少应为《GB/T 4649-2018 工业用乙二醇》中“表1 工业用乙二醇的技术要求”中的“乙二醇,w/%”,“二乙二醇,w/%”和“水分,w/%”。检验报告中每项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均应满足《GB/T 4649-2018 工业用乙二醇》中“表1 工业用乙二醇的技术要求”的要求。

标包2的投标人应提供三甘醇(三甘醇含量≥99.5%)2021年1月1日及以后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应按照《Q/SY XN 0159-2017 工业三甘醇质量控制及检验方法》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项目至少应为《Q/SY XN 0159-2017 工业三甘醇质量控制及检验方法》中“表1 工业三甘醇的质量指标”中的全部项目。

*3.9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常设保证金承诺函”、“交货时间承诺函”、“代储代销承诺函”的格式提供承诺。

*3.10 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若投标人由于成立时间的原因而不能提供完整的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1 信誉要求

*3.11.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11.2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若投标人的投标产品被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是因为在中石油集团公司或西南油气田公司质量抽查中不合格,其具备投标资格,但在质量复查合格前,其投标产品不上载目录。

*3.11.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11.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3.11.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6月17日15:00至2022年6月23日11:00,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投标人愿意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需在完成在线报名后按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或网银转账招标文件款项。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银转账或电汇模式,网银转账或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应确认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税号、开户银行、账号等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电汇或网银转账,须填写汇款附言:“ZY22-XN126-WZ275-包*-标书费”。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4.2 招标文件每个标包售价为3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将填写完的“标书费开票信息表”和“付款凭证”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anlingyi_xn@cnpc.com.cn),招标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后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ZY22-XN126-WZ275-包*-购买标书-潜在投标人全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2年7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提交每个标包2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支付步骤:

1)将资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账号付款,付款成功后,将“付款凭证”和“保证金退还信息表”以邮件格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anlingyi_xn@cnpc.com.cn)。

2)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备注栏或摘要栏应标注上:ZY22-XN126-WZ275-包*-投标保证金。多个标包可合并付款,但需在汇款附言中明确所缴纳保证金对应标包,缴纳保证金需在已购买标包中选择缴纳,保证金缴纳标包以汇款附言中标注为准,不可更改。

3)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ZY22-XN126-WZ275-包*-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全称。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保证金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403室

联   系   人:安女士                                      

电        话:028-68233718                                        

邮        箱:anlingyi_xn@cnpc.com.cn                                     

 

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29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 5100 2606

网站注册、U-Key办理及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4008800114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2年6月17日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标书费开票申请新模板1.1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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