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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石化冰乙酸优等品70%稀释液框架(单价)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A-A+日期:2021-09-15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四川石2021年第二期工业用冰乙酸优等品70%稀释液框架(单价)采购二次       (项目名称)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四川石2021年第二期工业用冰乙酸优等品70%稀释液框架(单价)采购二次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ZY21-XN105-WZ347,公开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四川石2021年第二期工业用冰乙酸优等品70%稀释液框架(单价)采购二次。

2.2 招标范围及数量:2021年第二期工业用冰乙酸GBT 1628-2008 优等品70%稀释液,预估350吨(1年),数量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止或下一期合同生效之日止送货的数量,具体起止以甲方通知为准。

*2.3 商务计价方式:按附件1-3(即合同附件一:货物明细及技术标准),本次采取框架(单价)方式进行采购,采取一次性报出含税到厂单价(投标产品单价+每吨到四川石化厂区指定接卸点的运杂服务费)作为框架合同单价的定价方式,分项报价须报出投标产品单价、运杂服务费单价及运距(公里数)、吨.公里运输费率。投标单价包括产品价格、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利润、税金(增值税13%),合同期内的一切费用。并按《四川石化通用化工产品价格维护联动机制》(合同中附件二)进行结算。

2.4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6675元/吨(暂按),如本限价与开标前15天隆众网公开的市场价变化超过5%(含),按《四川石化通用化工产品价格维护联动机制》计算的结算价为准。

2.5 交货地点及方式:采用汽车专用槽车,交货地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厂乙酸罐(罐存能力约塑料罐30M3 25吨)。                         

*2.6交货及付款:交货期须满足中通通知书下达后三天内送货能力,遇节假日保证节前一次性满足不少于10天储备用量;具体起止日期及送货通知以买方通知为准。货到验收合格后按价格维护联动机制每月结算,60天内付款。   

2.7 技术要求:详见:工业用冰乙酸GBT 1628-2008 优等品 70%稀释液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提供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 本次招标原则上只接受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投

标,或具有供货业绩和能力的贸易商。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

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1. 非法人的投标人代表,需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书,法人、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
  2. 须提供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油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3. 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符合

本次招标要求的工业用冰乙酸GBT 1628-2008 优等品 70%稀释液(提供至少50吨以上)的销售业绩,业绩表须附所供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购置时间、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证明其业绩的材料包括合同复印件及与其相对应的发票(网上税务系统可验证发票)和用户证明。如果投标人提供年度框架合同或代储代销合同,则须提供订货通知单或销售发票扫描件为有效证明文件)。

  1. 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对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危险物

品,应按国家有关危险物品的运输规定进行妥善保管,作出危险物的标志和标签,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货物安全,避免环境污染。涉及危化品的,报价人为制造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 报价人不是制造商的,须明确本次货物来源及制造商名称,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易制毒的须提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1. 报价人须提供所供产品6个月内的满足本次采购技术标准的制造商出厂分析单。

*10.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11.报价人须承诺按照四川石化合同模板签订合同。

*12.投标人需承诺同意中国石油四川石化合同模板的要求。

*1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

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采购人权益的情形);未被国家、采购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

*1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15.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如果投标人为中小型企业,请主动告知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 17  时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 8  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投标人愿意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需在完成在线报名后按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或网银转账招标文件款项。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银转账或电汇模式,网银转账或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应确认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税号、开户银行、账号等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电汇或网银转账,须填写汇款附言:“招标编号-标书费”(例:ZY21-XN105-WZ347-标书费)。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共收取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将填写完的“标书费开票信息表”和“付款凭证”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招标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后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1  年  10  月  9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按项目总共提交   2  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并将付款凭证及保证金退还信息表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

投标保证金支付步骤:

1)将资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账号付款,付款成功后,将付款凭证及保证金退还信息表以邮件格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

2)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备注栏或摘要栏应标注上: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例ZY21-XN105-WZ347)。多个标包可合并付款,但需在汇款附言中明确所缴纳保证金对应标包,缴纳保证金需在已购买标包中选择缴纳,保证金缴纳标包以汇款附言中标注为准,不可更改

3)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 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全称(例:ZY21-XN105-WZ347-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保证金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402室

联   系   人:尚先生                                      

电        话:028-68233718                                        

邮        箱:448180912@qq.com                                       

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29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 5100 2606

网站注册、U-Key办理及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4008800114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1年9月14日

附件 保证金退还信息表(2021新表).xlsx 标书费电子发票 新模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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