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GYT-2021-075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大港油田公司工业用液体二氧化碳集中采购项目已完成审批,以 DGYT-2021-0756批准,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种类及规模:工业用二氧化碳(二氧化碳含量≥99%)46000吨;(数量为项目估算量,实际使用量以采购需求计划为准)。
使用功能:满足二氧化碳增油需求 。
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进口/国内 |
交货地点 |
交货方式 |
交货期 |
供货周期 |
服务要求/质量要求 |
---|---|---|---|---|---|---|---|
1 |
工业用液体二氧化碳 |
国内 |
招标人的施工地点(天津、河北地区) |
液化气体专用车辆运输,送达指定现场 |
接到用户通知后12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 |
按招标人需求分批交货 |
技术标准:符合GB_T6052-2011标准要求;投标人应承诺当卸货现场无法达到卸货要求时,接受退货,招标人根据情况合理补偿运费; |
二氧化碳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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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及规格 |
最高限价 |
备注 |
二氧化碳 液态 工业级 99.9% 罐车装 |
750元/吨 |
旺季(4月1日—10月31日) |
二氧化碳 液态 工业级 99.9% 罐车装 |
350元/吨 |
淡季(11月1日—3月31日 |
3.交货地点及方式:招标人的施工地点(天津、河北地区),供方负责送货。
4.交货期:按需求分批交货,接到用户通知后12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
5.技术标准:符合GB_T6052-2011标准要求
6.包装规格要求:要求液化气体专用车辆运输
7.其他说明:价格:分淡季报价和旺季报价,淡季为11月1日—3月31日,估算用量30000吨;旺季为4月1日—10月31日,估算用量16000吨。
招标项目有效期: 2年。
8.服务:投标人应承诺当卸货现场无法达到卸货要求时,接受退货,招标人根据情况合理补偿运费;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注册独立法人实体、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指定的唯一代理商。 投标人为标的物的生产制造商的,需提供制造商相关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为标的物的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书(且互为授权和被授权关系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此项目投标)、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授权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涉及危险化学品,投标人应取得或委托的运输单位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8-2019年有销售符合GB_T6052-2011标准要求的液体二氧化碳业绩(需提供销售合同原件的扫描件);
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产品关键部分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无涉及严重违约,无商业贿赂、重大诉讼等相关行为。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7.准入要求:
R不具备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的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取得准入资格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8.其他要求: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生产供货能力:生产制造商需提供主要生产设备清单、规格、照片及购入发票,当地政府的行政批复件等证明性材料,提供出厂产品自检报告及第三方检测报告。代理商需提供授权制造商本条款要求的全部资料。
检测能力:生产制造商需提供自有检测设备的照片及购入发票,代理商需提供授权制造商本条款要求的全部资料。投标人检测能力应满足每次施工检测一次,由招标人安排抽检。
9.承诺:投标人应承诺当卸货现场无法达到卸货要求时,接受退货,招标人根据情况合理补偿运费。
请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 09月 02日至2021年09 月 07日 17时 30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
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1500 元(售后不退),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在线报名并将银行汇款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提示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此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09月14 日08 时 30分(北京时间)。
2.本次投标采取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1)提交时间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拒收。
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 20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 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中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内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国家指定发布媒介 \ 。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 2021 年 09 月 14 日 08 时 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八、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异议受理部门):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李慧杰 邮箱: zxgsztb@163.com
电 话: 022-25911750 手机: 15102293406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投诉受理部门:大港油田公司物资装备处 联系电话:022-25919322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09 月 02日
附件 | 03公告附件1-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1010(1).xls | 投标人特别提示.pdf | 新建 Microsoft Word 文档.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