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JZSH-WZ-GKZB2021-0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石化公司350t/h浓水装置臭氧催化剂采购采购已由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生产费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材料用途:用于锦州石化分公司350t/h装置臭氧催化氧化池。
2.2 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锦州石化公司350t/h浓水处理装置臭氧催化剂采购,指导性用量150 m3。
2.3 采购材料的技术规格:锦州石化公司350t/h浓水处理装置臭氧催化剂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货物技术规格》。
2.4 交货地点:锦州石化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交 货 期:2021年6月30日前(具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6 付款及结算条件:
2.6.1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并达到《附件1 货物技术规格》,由招标人技术部门出产品使用质量报告,根据质量报告结果付款;产品质量报告数据来源以锦州石化公司质检分析为准;转账付款和承兑汇票,其中承兑汇票付款金额占合同价款的60%。
2.6.2结算数量:实际使用数量与中标人的投标数量相比,少者为结算总数量;非招标人原因造成的使用量超标,超出数量不予结算;因生产条件变化造成用量增加,经招标人技术部门出具材料确认后可据确认数量结算。
2.7 计价方式:固定综合总价(含各项税费到厂价;吨单价及各项税费)。
2.8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190万元人民币。
2.9相关服务要求:售后服务人员要求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给予电话技术支持,并24小时到买方现场,最迟不超过48小时。所有问题的处理应在24小时内给出处理决定,不超过48小时;填装过程需进行现场技术指导;要求投标人能常年免费提供现场技术服务。
2.10其它说明:见附件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材料必须是在国内制造并销售的产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有招标材料销售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具有与本招标材料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 (见营业执照)。
3.2 投标材料的制造商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及以后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炼油化工方面业绩要求:150t/h及以上规模的浓水处理装置臭氧催化氧化单元应用业绩不低于2项(附相关合同和对应发票);
3.4投标人应出具业绩用户清单、联系方式、合同文本及付款证明(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及相应用户的合同复印件。
3.5 投标人信誉要求: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列入禁止交易对象;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提供网站截图和书面承诺)。
3.6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2019年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发送邮件至jzshwzzb02@petrochina.com.cn索取招标文件并与招标机构联系人进行电话确认,报名资料包括投标报名函、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确认函、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平台注册编号(http://bidmanage.cnpcbidding.cnpc/pmsbid/ebid/base/login.html注册后编号,已注册过的直接提供即可,用于中标结果发布)等内容,格式详见附件。不提供邮购方式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请从基本账号转账,售后不退。收款账号信息见联系方式,请在摘要栏/用途栏标明“XX(项目名称)标书款”,否则无法确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开标为在线开标(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招标人规定地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4 月7日 9时,地点为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1段2号锦州石化公司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收件人:蔡伟峰 电话:17604063151。(注:投标文件包裹外包装须明确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
5.2投标文件要求邮寄送达。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不少于¥30000.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是能证明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转出的形式。请在摘要栏/用途栏标明“XX(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否则无法确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锦州石化公司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一段2号 邮编:12100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锦州市重庆路支行
账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账 号:0708003209221035835
联 系 人: 蔡 伟 峰 电话:
手 机: 17604063151 传真:
电子邮件: jzcwf@petrochina.com.cn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锦州石化公司物资采购部
联 系 人: 张儒霖 电话: 0416-4150668
电子邮件:jzshwzzb02@petrochina.com.cn
附件 | 锦州石化公司350th浓水装置臭氧催化剂采购招标公告.docx | 00-说明附件.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