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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石化烧碱液碱氢氧化钠采购招标

A-A+日期:2020-08-21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第一联合车间-液碱框架(代储代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H-ZB-WZ-2020-16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第一联合车间-液碱框架(代储代销)采购项目已完成审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呼石化或招标人) 拟对生产用液体氢氧化钠(或称液碱)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物资为呼石化公司生产用液碱,主要使用单位为动力车间除盐水单元、催化裂化装置脱硫脱硝再生烟气脱硫单元、硫磺回收装置烟气碱洗脱硫单元。投标报价以单价计,实际发货数量以计划为准,发货数量及时间由招标人根据生产需要通知。

2.2.1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2月31日。

2.2.2供货期:分批送货,接到甲方通知后15日内。

2.2.3送货地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

2.2.4其他要求:①投标人要了解呼石化动力车间除盐水系统和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硫、硫磺回收烟气碱洗设施的工艺技术和现场情况,方可参加投标;②中标后要与招标人(呼石化)签订技术协议;在招标人认为需要时,投标人及时无偿提供现场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投标人必须是能够提供企业所在地技术监督局备案的产品标准的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授权的经销商;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经销商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③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供应商库内相应准入产品范围内的供应商,并在中石油物资采购交易系统中交易状态正常;④投标人须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委托运输,须提交第三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及运输合同原件扫描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要具有近3年及以上(2017年以来)液碱的供货业绩(采购人为中国石油、中国石化或中海油炼油行业);

(4)其他要求:①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0年 7月23日至2020年7月29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现金业务。

4.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4.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电子招标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提示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1291676534@qq.com(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此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5.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18日08时45分(北京时间)。

5.2本次投标采取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评标以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2.1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①提交时间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拒收。

5.2.2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不递交。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1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6.1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http://www.cnpcbidding.com

6.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8月18日08时45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由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本次属于延期开标公告。

八、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联系人:张道银

电  话:0471-3351572  电子邮箱:zhangdyhsh@petrochina.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    编:     300280    

联 系 人:  李占英                        电    话:022-25911530、18102122083                       

邮    箱: lizhanying@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开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提示后回复:电子招标平台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3日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使用普通话说出:"电子招标平台"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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